[]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发票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新版发票工本费收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地税函[2007]629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9-16
实施时间: 2007-11-1
失效时间: 2011-10-14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403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新版发票工本费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7]469号)转发给你们,省局补充如下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定额发票》新的收费标准,从2007年12月1日起在全省统一执行。
  二、从2007年11月1日起,《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的成本价调整为0.58元/套;《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定额发票》的成本价调整为2.60元/本(50份/本)。2007年11月1日前申请领购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定额发票》,按旧的成本价结算。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
发文部门: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10-14
实施时间:2011-10-14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省国税局代开发票工本费收 鲁价费发[2005] 2005/8/15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严格执行税务登记证件收费标准的通 川国税发[2006] 2006/9/12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襄樊市工商企业登记档案联网查询服务收 鄂价房服函[200 2003/10/15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 桂地税发[2012] 2013/1/1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使用POS机收取发票工本费有关问题的 深国税函[2002] 2002/10/1
陕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工商局关于降低个体工商户管理费 陕价行发[2007] 2007/12/28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新增部分金融保险业冠 粤价函[2012]98 2012/9/1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登记证和发票 鄂国税函[2001] 2001/12/10
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全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普通发 皖价费[2006]23 2006/8/16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邮电通信 京发改[2005]15 200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