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会计法规 > 企业会计准则 > 其他规定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典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商建函[2009]28号
发文部门: 商务部
发文时间: 2009-7-31
实施时间: 2009-7-31
法规类型: 其他规定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7606
评论人次: 2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各典当企业:
  2009年7月20日,财政部印发了《典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若干衔接规定》(财会[2009]11号,以下简称《规定》,附后)。《规定》根据2006年公布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称新会计准则),规范和细化了典当行业特殊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为提高典当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促进行业信息真实完整,便利行业主管部门有效监管,规范典当业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经研究,决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在典当全行业执行新会计准则,条件较好的企业可从2009年9月1日起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新会计准则是典当业发展和监管工作的基石,是更加科学地规范典当会计信息生成和披露的制度。《规定》的出台保证了典当信息的可比性和典当会计核算的统一性,提高了典当会计规范的操作性,《规定》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典当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利于监管部门动态把握行业发展情况,有利于科学评估典当业经济和社会效益。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将贯彻、实施、督促和检查新会计准则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好企业的学习培训,做好会计制度的平稳过渡。
  二、统一思想,做好基础工作
  新会计准则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企业经营的需要,全面系统地规范了企业会计行为,实现了我国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规定》解决了典当业特殊业务和新会计准则的衔接问题。典当企业要充分认识到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必然性,深刻理解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意义,增强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按照商务部、财政部和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新会计准则和《规定》。同时,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做好内部会计核算办法修订、科目转换与账务调整、财务软件系统改造等工作,为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奠定良好基础,确保新旧会计准则的顺利衔接和平稳过渡。
  三、循序渐进,稳步实施
  为确保执行新会计准则工作的平稳转换,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按以下进度安排相关工作:
  (一)选择本省市5-6家基础好、管理规范的典当企业自2009年9月1日起开展试点工作。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试点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情况进行检查,分析财务变化状况,及时发现转换过程中的问题,主动研究执行新会计准则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应对措施;并配合商务部做好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和典当企业在新准则及内部控制制度方面的业务培训,大力推进新《企业会计准则》的顺利实施。
  (二)2009年11月1日起,组织地市商务主管部门和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对新会计准则转换工作的准备情况进行检查。2009年11月3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以及遇到的问题报商务部(市场建设司)。
  (三)2010年1月1日起,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借典当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之机,加大监管力度,认真做好新准则和《规定》贯彻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全面提升典当行业风险监管水平。对于新旧准则转化不规范,新准则执行不到位的企业,要严肃查处,督促整改。
  (四)全国典当行业监管系统将依据新会计准则进行相应调整,并改为信息月报制。有关会计制度和信息报送的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评论 / 法规有奖纠错 评论文责自负,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网站及其关联方的任何倾向或立场

旧评论(此处已关闭评论功能):
bestshenglong   2010年7月20日
想了解
whqlyj   2009年9月2日
为神魔收费,钻钱洞了。
相关法规  
海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典当行业经营情况自查的通知 2013/12/24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典当、拍卖行业风险排查的通知 川商建[2014]41 2014/10/23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开展典当行业风险排查的紧急通 闽经贸综合[201 2014/1/26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开展典当、拍卖行业风险排查工作的 津商务流通[201 2014/1/24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 鲁财税[2001]42 2001/7/30
典当业务: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征求意见稿] 2006/1/20
青岛市商务局关于严禁典当企业非法集资吸储和违规对外借 青商商贸字[201 2013/11/18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典当行业监管工作的通知 皖商办流通函[2 2013/10/22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融资租赁和典当行业发展的 皖政办[2015]74 2015/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