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资源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铅锌矿石等税目资源税单位税额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财税[2008]134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3-1
实施时间: 2007-8-1
法规类型: 资源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712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省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3〕43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对国家未列举名称的我省铅锌矿石、铜矿石、岩金矿石和钨矿石纳税人的单位税额标准调整如下:
  一、铅锌矿石单位税额标准调整为每吨13元。
  二、铜矿石单位税额标准调整为每吨6.5元。
  三、岩金矿石单位税额标准调整为每吨2.6元。
  四、钨矿石单位税额标准调整为每吨9元。
  五、本通知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
  二○○八年三月十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桂地税发[2004] 2004/9/30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资源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浙江省地方税务 2016/7/1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冀财税[2007]24 2007/2/1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岩金矿资源税有关政策 闽财税[2014]17 2014/1/1
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青海省资源税改 青财税字[2016] 2016/8/10
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延长《关于上 沪财发[2025]3号 2025/6/19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天津市资源税改革的通 津财税政[2016] 2016/7/1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致全省资源税纳税人的一封信 2020/8/31
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致全省资源税纳税 2020/7/31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公开征求《吉林省资源税法实施授权事项 202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