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物价局市建设委员会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价费[2006]85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公安局 青岛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6-8-1
实施时间: 2006-8-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339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市物价局、建(城)管局、公安局(分局)、城管行政执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青价费[2006]85号)的有关规定,我们研究确定了各类停车场类别,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停车场分类。根据交通拥挤程度的不同,将市区(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和崂山区行政区域)内收费停车场分为四类,其中一类、二类、三类收费停车场见附件一,其他为四类收费停车场。
  二、新开办收费停车场手续。今后,新开办收费停车场,应履行如下手续:
  (一)经营单位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到青岛市停车场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二)由青岛市停车场管理部门会同市物价局、市城管办确定停车场类别;
  (三)经营单位按照公布或确定的收费类别,填写《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申报表》,并到市物价部门申领《停车场收费类别证》。
  三、经营单位应根据《停车场收费类别证》中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并按规定明码标价,标价牌式样见附件二。实行自主定价的收费停车场标价牌式样由经营单位自行设计,但须按规定由市物价检查所监制。
相关附件:
标价牌式样.doc    
收费停车场分类.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明码 穗价[2012]72号 2012/4/12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杭政办函[2014] 2014/8/25
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城市管理局青岛市公安局关于印发《青 青价费[2016]1号 2016/3/1
南昌市物价局关于2011年度《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公示》审 洪价经字[2012] 2012/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