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消费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式样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国税函[2000]182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9-8
实施时间: 2000-10-1
法规类型: 消费税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318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江西省国家税局外出经营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经证》)的式样检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凡已办理税务登记,且属应缴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向其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开具《外经证》,回其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二、纳税人未持有其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核发的《外经证》,到外县(市)从事货物销售的,应向经营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经营地主管国税机关一律按6%(商业按4%)的征收率征税。其在经营地发生的销售额,回所在地后,仍应按规定申报纳税,在经营地缴纳的税款不得从当期应纳税额中扣减。
  三、有关《外经证》管理的其他问题,按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税收征管业务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
  四、《外经证》由省国税局统一印制,逐级发放,纳入税收票证管理范围。新的《外经证》从2000年10月1日起正式启用,原二联《外经证》同时作废,并由征收分局(所)税收票证管理人员集中清理后上缴县级局,由县级局税收票证管理人员对全局停用的《外经证》集中清理、清查,字别、号码、数量与票证账表核对无误后编制销毁清单,报县级局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由县级局纪检监察部门复验并监督销毁。停用的《外经证》的清理、销毁工作,各地务必于今年12月中旬前完成,并将销毁清单逐级汇总上报。各地市国税局的销毁清单随同税收票证年报表一同报送省局计财处。
  五、省局将对《基层税收管理系统》进行修改,增加《外经证》管理模块,将《外经证》的开具、使用、缴销及管理情况纳入《基层税收管理系统》实施监控。
  附件:《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外出经营管理证明》式样(略)

  江西省国税局
  2000年9月8日

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附件:《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外出经营管理证明》式样废止

发文标题: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赣国税发[2007]140号
发文部门: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7-6
实施时间:2007-7-6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深圳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铁通工程建设有 深地税发[2005] 2005/1/14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建筑安装企业外出经营所得税管 海南省地方税务 2013/5/1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铁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外 粤地税函[2004] 2005/1/1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安装企业外出经营企业所得税征 琼地税函[2004] 2004/10/29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外出经营企业所得税征管 苏地税函[2013] 2013/10/1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关 川地税发[2007] 2007/6/25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对外出经营税收管理 深地税发[2003] 2003/11/6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建筑安装企业外出经营所得税管 金地税政[2005] 2005/8/3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外出经营税务报验登记管理办法 琼地税发[2003] 2003/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