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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切实加强村级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的意见
发文文号: 鲁政办发[2007]40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7-6-18
实施时间: 2007-6-18
法规类型: 会计人员委派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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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我省村级集体财务管理,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有效控制农村新增不良债务,维护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6]32号]、《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纪发[2006]24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7]1号文件精神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鲁发[2007]1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推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加强村级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和加强村级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意义
  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关系农村发展和社会稳定,涉及农村基层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各地立足当地实际,在加强村级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应当看到,在一些地方财务制度不落实、财务公开不规范、会计队伍不稳定、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仍比较突出,因农村财务管理混乱问题引发的干群关系紧张、农民集体上访等现象时有发生。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的基础上,把村级财务委托乡(镇)统一核算和监督,是新形势下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有效方式。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对于堵塞农村财务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腐败行为、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具有重要作用。各级政府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加强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积极稳妥地全面推进这项工作的开展。
  二、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和保障村民权益的前提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改革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体制,完善村级财务监督机制,促进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的规范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利益,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长期稳定。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五权”不变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要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属全体村民所有,其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平调、挪用或拆借。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必须确保村级集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权、监督权、收益权、处置权“五权”不变,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民主自愿的原则。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必须尊重广大农民群众的意愿,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不得行政命令,强行代理。
  (三)因地制宜、积极稳妥的原则。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要从有利于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实际出发,根据各村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
  三、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的主要内容
  各地乡(镇)经管站负责农村会计代理服务工作,主要代理村集体会计账目、村集体资金和会计档案,提供会计信息。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后,各村仅保留一名村会计,负责本村报账及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
  (一)代理记账。乡(镇)经管站要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为每个会计核算单位设立账簿、账表等,并根据业务往来填制记账凭证,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整理、装订会计档案。村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农户往来备查簿、劳务登记簿等。
  (二)代理村集体资金。村集体资金属于全体村民所有,必须全部纳入村级财务核算,统一管理,不得设置账外账。乡(镇)经管站要加强村集体资金的收支管理,大力压缩非生产性开支。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只能用于村干部报酬、五保户供养和村级办公经费。“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必须专项用于村内兴办集体生产生活和公益事业。
  (三)代理会计档案。乡(镇)经管站要按核算单位及时整理好村级会计档案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并分类编号,装订成册,统一保管,不得散失、毁损。要建立健全会计档案室,购置必要的会计档案柜,制定完善的档案制度,做到职责明确、专人负责。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由村集体保管。
  (四)提供会计信息。乡(镇)经管站要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编报、提供真实完整的各类会计信息,以保证上级业务监管和群众监督的需要。
  四、规范和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的主要工作
  (一)清账理财。确定实行会计委托代理的村,要按规定时间冻结财务账目,组织村两委成员、理财小组成员、村民代表等人员组成财务清查小组,对村集体的财产物资、现金、存款、债权债务、承包合同等逐一清理核实,登记造册,并将清查结果向群众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账账、账证、账实相符。
  (二)签订委托协议。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由乡(镇)经管站与村民委员会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实行依法委托。已实行代理但没有履行委托程序的,要补办有关手续。
  (三)规范代理程序。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经济业务要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经办人在原始凭证上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经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交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对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单据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由村会计到乡(镇)经管站报账,乡(镇)代理会计按有关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后进行会计账务处理。
  (四)健全管理制度。村级要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主要包括村级财务收支预决算、财务开支审批、对外投资、财产物资及固定资产管理等制度建设。加强村集体收入管理,建立村级收入档案,防止收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现象的发生,确保村集体资金及时足额纳入账内管理。建立村级举债申报制度,坚决控制村级新增债务。乡(镇)经管站要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岗位职责、票据管理、电算化管理、档案管理、财务工作流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确保会计代理的各项业务有章可循,规范运作。乡(镇)经管站代管村集体资金,必须按村在银行开设账户,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实行双印鉴管理,严禁截留、挪用,也不得在各村之间调剂使用。要加强票据管理,村集体内部结算要使用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监制的村级集体组织内部结算凭证,严禁白条抵库。
  (五)完善监督体系。一是完善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理财小组,规范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二是规范代理会计监督。乡(镇)经管站及会计人员要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责,依据有关规定,对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有效监督。三是实行财务公开。乡(镇)经管站要以村为单位,按财务公开制度要求,将编制的各村财务收支情况公开表交村委会讨论后,按时在村财务公开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加强审计监督。要结合农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村级财务收支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审计,对村干部进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县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对乡(镇)经管站代管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防止挪用侵占村集体资金现象的发生,确保村集体资金的安全与完整。
  (六)实行电算化管理。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大投入,加快农村财务电算化管理步伐。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县、乡、村三级网络化管理,最终实现农村经济管理信息化。要建立健全电算化管理制度,确保电算化的安全运行。
  五、切实加强农村财会和经管队伍建设
  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重点在基层。县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要求,认真履行好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的职能,做好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要完善农村财会人员任用制度,保持农村财会人员的相对稳定,村会计的任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村主要干部及其亲属不得担任本村会计。积极推行农村财会人员管理体制改革,因地制宜地推广以“公开考选、择优录用、乡镇管理、优胜劣汰”为主要内容的会计职业化管理,并不断加以完善和提高。加大对农村财会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力度,实行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人员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轮训制度,努力提高其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加强农村会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努力提高农村财会人员的经管业务水平,并建立健全农村会计监督约束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凡从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农村集体经济财务会计、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等方面的培训,取得上岗资格,凭证上岗。各地要对农村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给予必要的支持。
  六、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村级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健康有序运行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结合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把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加强村级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作为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规划,搞好试点,分类指导,稳步推进。要加大对村级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的投入,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办公经费,确保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的正常运转。各级农业部门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加快制定和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并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各级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协调,切实搞好监督检查,共同做好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推进我省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从现在开始,用一年时间,在全省农村有条件的地方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已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的地方,要专门组织力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工作程序不规范、手续不齐全的,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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