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务代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鉴证业务准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国税发[2007]85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3-8
实施时间: 2007-3-1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 税务代理准则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849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分局、直属小浪底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鉴证业务准则(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7]9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中有关涉税鉴证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5号文)和本地实际贯彻落实,企业申报各项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时,均应提供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损失鉴证报告,各级税务机关要以不同方式对企业进行告知,并对税务人员提出要求,同时要加强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监管指导,督促税务师事务所和执业注册税务师开展涉税鉴证业务。

   二○○七年三月八日

修正:

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准则[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发[2007]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7-2-2
实施时间: 2007-3-1
http://law.esnai.com/law_show.asp?LawID=30937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的补充通 陕地税函[2006] 2006/11/9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企业财产损失所 豫国税发[2005] 2005/10/9
关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度财产损失等税前扣 国税函[2007]50 2007/5/16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 成国税审[2007] 2007/4/28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 大国税发[1997] 1997/1/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宝洁[中国]有限公司等三户企业财产 粤国税函[2004] 2004/7/2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财产 冀地税函[2005] 2005/3/1
山东省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财产损 鲁国税发[2000] 2000/4/1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财产 沪国税所一[200 2005/11/24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文件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企业财产损失所得 琼地税发[2005] 2005/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