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行政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办发[2004]62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04-8-2
实施时间: 2004-8-2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641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先后分三批取消和调整1795项行政审批项目。同时,除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继续实施外,依法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500项。在此基础上,对其他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严格审核和充分论证,根据现阶段政府全面履行职能和有效实施管理的需要,经国务院同意,对其中的211项暂予保留。这些项目,主要是政府的内部管理事项,不属于行政许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今后还将逐步取消或作必要的调整。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正确有效地履行管理职责,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为建立和完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附件: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二○○四年八月二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关于印发《天津市行政许可 2023/11/3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 桂财法[2004]4号 2004/4/1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云政办发[2025] 2025/8/15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 国家税务总局黑 2018/6/15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 沪府办发[2016] 2016/4/25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 穗人社通告[201 2013/10/22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精简省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决定 赣府发[2012]2号 2012/1/31
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已废止] 中国银行业监督 2013/10/15
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2004/12/1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中 鲁国税发[2003] 2003/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