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印花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印花税核定征收计税依据与核定比例政策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8-20
实施时间: 2021-9-1
失效时间: 2022-6-30
法规类型: 印花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279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青岛市印花税核定征收计税依据与核定比例的公告》(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号)有效期至2021年8月31日,为保持政策连续性,现将延续实施的印花税核定征收计税依据与核定比例政策公告如下: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青岛市印花税核定征收计税依据与核定比例的公告》(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号)第一条第(二)项、第(五)项,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21年8月20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印花税核定征收计税依据与核定比例政策的公告》的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50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鲁政发〔2018〕21 号)规定,我局延续实施印花税核定征收计税依据与核定比例政策,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青岛市印花税核定征收计税依据与核定比例的公告》(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号)自2016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有效期至2021年8月31日。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更好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延续此公告。
  二、主要内容
  延续《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青岛市印花税核定征收计税依据与核定比例的公告》(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号)第一条第(二)项、第(五)项,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
  三、延续期限
  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公告延续执行期限至2022年6月30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 天津市地方税务 2016/1/1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 湘地税发[2004] 2004/7/1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 湘地税发[2001] 2001/1/1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咨询所实行核 津地税所[2001] 2001/1/1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苏地税函[2009] 2009/12/21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工 京地税企[2006] 2007/1/1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 浙地税函[2008] 2008/1/1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 海南省地方税务 2018/1/1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 赣国税发[2008] 2008/11/5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 国家税务总局福 20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