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财法[2018]8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4-8
实施时间: 2018-4-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419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各县(市、区)财政(税)局、国税局、地税局:
  现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经省级(含省级)以上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以下简称省级非营利组织)的免税资格(包括新申请和期满复审),由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进行审核认定。广东省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报指引由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根据财税[2018]13号文另行发布。
  二、对经地(市)级或县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受理办法,由地(市)级或县级财政、税务部门联合制定。
  三、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印发的《关于明确我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10]24号)、《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14]35号)同时废止。
  附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2018年4月8日

相关附件:
附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pdf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 辽财税[2016]46 0001/1/1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认定上海中欧 沪税发[2019]73 2019/5/31
黑龙江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1年 黑财税[2011]31 2011/11/25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 内财税[2023]33 2023/1/17
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甘肃省民政厅关于 甘财税[2024]4号 2024/5/30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认定上海市青 沪税发[2019]63 2019/4/25
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北京市20 京财税[2018]24 2018/10/31
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4年第 辽财税[2024]19 2024/8/20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 黑财税[2011]4号 2011/1/7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 冀财税[2016]77 20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