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财政部关于委托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提取手续费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1986]财税字第211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86-7-7
实施时间: 1986-7-1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03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1982年起,对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而有来源于中国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实行征税,对维护我国权益,加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起了积极作用,同时也为国家增加了外汇收入.税款收入主要是由支付单位在每次支付的款额中代扣,代缴.目前,有些地区提出代扣,代缴义务人为扣缴税款需占用一定的人力,物力,增加费用开支,并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建议适当给予代征手续费.经研究,为了补偿代扣,代缴义务人的费用支出,鼓励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税法,税务机关可以从代扣,代缴税款中提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支付给代扣,代缴义务人.现将代征手续费的提取和支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征手续费按代扣,代缴税款的3‰,由市,县以上税务机关按月或按季在代扣,代缴税款中办理退库手续,并统一掌握使用.
  (二)手续费按每笔代扣,代缴税款的3‰支付给代扣,代缴义务人,但每笔手续费一般不超过100元.具体按月或按季支付,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本规定所说的代扣,代缴义务人,是指<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第二款所说的"扣缴义务人".
  (四)代扣,代缴义务人不执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被揭发检举时,除按规定对代扣,代缴义务人处以罚款外,可在不超过应提取的手续费的比例内,酌情对揭发,检举者予以奖励.
  (五)手续费的支付对象为代扣,代缴义务人的财会部门.
  (六)本规定自1986年7月1日起执行.
 
  • 加入收藏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