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放非营利组织免征企业所得税资格认定管理权限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税政[2017]3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5-15
实施时间: 2017-7-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593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宁波不发),省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一分局:
  根据中央“放、管、服”改革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工作部署,经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三家协商,决定从2017年起将省级(含省级以上,下同)非营利组织的免征企业所得税资格认定管理权限由省级下放至各市、县(市、区),即对省级非营利组织由其所在地的市或县(市、区)进行免税资格认定、公布,不再报省级审定。有关免征企业所得税资格认定要求仍按《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税〔2014〕4号)执行。
  本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2017年5月15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 哈地税发[2006] 2006/5/15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海门鑫源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享受企业 苏国税函[2006] 2006/8/16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 赣财法[2017]61 2017/8/31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湖北省电力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 鄂国税函[2002] 2002/8/20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自贡市盛源物流有限公司等5户企 川国税函[2007] 2007/4/11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张家港博泽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适用企 苏国税函[2006] 2005/1/1
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 财政部税务总局 2021/1/1
成都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关于公布获得2023 成财税[2024]4号 2024/11/20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 桂地税函[2017] 2017/3/15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 内财税函[2024] 2024/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