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车辆购置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度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函[2003]73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3-6-24
实施时间: 2003-6-24
法规类型: 车辆购置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74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交通厅(局、委),天津、上海市市政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对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03年度年购买的1707辆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其中南京依维柯NJ5046XSY2型1158辆,江铃全顺JX5036XSYDL-H型549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具体免税车型及用车单位见附件。请按附件所列名单办理免征车辆购置税手续。免税指标的使用期限为2003年12月31日,过期作废。办理免税手续时,申请免税的单位应出示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随车配发的《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使用许可证》。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范围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补缴车辆购置税。
  附件:2003年度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项目县名单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问 浙国税流[2002] 2002/9/29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税收政 皖国税发[2005] 2005/4/18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拍卖的海关罚没进口车计算车辆购置 粤国税发[2005] 2005/8/23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 桂国税函[2005] 2005/1/1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确定车辆购置税 2024/3/20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车辆购置税最 鄂国税函[2005] 2005/11/15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达2006年防汛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 赣国税发[2006] 2006/7/28
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 财建[2019]272号 2019/5/24
关于《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 财建[2022]186号 2022/6/17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系统有关票 闽国税函[2007] 200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