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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府发[2016]49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10-28
实施时间: 2016-10-28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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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8日
  重庆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进一步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加快现代制造业基地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历史机遇,立足重庆产业优势,以激发制造业创新活力、转型动力和发展潜力为主线,以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为突破口,以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项目为载体,围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的关键环节,构建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双创”平台,夯实智能制造基础,培育新模式新业态,营造融合发展新生态,强化融合发展支撑保障,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制造业竞争新优势,全面推动我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
  二、主要目标
  到2018年底,相比2015年底,制造业支柱行业骨干企业新产品研发周期缩短15%,库存周转率提高30%,能源利用率提高6%,工业云企业用户翻两番。形成一批示范引领效应较强的制造业新模式,初步形成一批跨界融合的制造业新生态。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取得明显进展,成为巩固我市制造业传统优势、引领“重庆制造”做大做强的核心驱动力。
  ――制造业创业创新服务体系加快形成。“6+1”支柱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普及率达到85%,“双创”服务体系支撑能力显著提升,培育100家以上体制机制灵活、创新资源富集、引领转型发展的“双创”骨干企业。
  ――制造业新型基础初步建立。形成一批自主可控的核心工业软件,建成5个以上行业领先的云制造服务平台,推动龙头企业和配套企业与工业云平台全面对接,建成一批工业大数据服务平台。
  ――装备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50%以上,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65%以上。
  ――新型生产模式推广普及。网络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等生产模式在汽摩、装备、消费品等行业推广普及,建成5家以上基于互联网的个性化定制平台,培育形成30家以上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和5家以上服务型制造技术支持和服务商。
  ――新型产业业态蓬勃发展。全市工业企业电子商务普及率达到55%以上,探索形成一批重点行业的产业金融解决方案。
  ――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培育一批面向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和运营商;“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成为引领企业组织变革、培育新型能力的重要途径,50家以上工业企业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认定;企业工业信息系统安全水平位居全国前列,网络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大幅提升。
  到2025年,制造业融合“双创”体系基本完备,互联网“双创”平台成为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成为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有力支撑,新型制造体系基本形成,制造业综合竞争实力大幅提升。
  三、重点工程
  (一)激发融合创新效力。
  1.互联网“双创”平台工程。支持支柱产业龙头企业创建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集聚、共享全球范围内创新资源,探索众包研发、协同设计、协同制造等新模式。鼓励龙头企业利用“双创”平台,向传统工业企业、中小微企业、创业团队等开放技术、设备、供应链、市场渠道、资金等优势资源,并提供合作对接、技术转化、资源交易、创业孵化、产业培育等专业化服务,充分激发社会创业创新活力,积极带动中小配套企业协同发展,深化培育产业集群。支持制造业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各类创新平台,加快构建支持协同研发和技术扩散的“双创”体系。(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委;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教委)
  2.制造业“双创”体系工程。支持互联网企业构建面向制造业的“双创”平台,聚焦区域产业优势,跨行业整合资源,积极打造以供应链为核心,集创意、咨询、设计、制造、营销、采购、供应链金融等综合服务为一体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支持创业创新发展生态链。支持两江新区、渝北区、九龙坡区、西永微电园、南岸区等与大型互联网企业、基础电信企业合作建设基于互联网的“双创”示范基地,加快完善人才、资本等政策环境,积极发展创客空间、创新工场、开源社区等新型创业创新载体。(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委;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
  3.跨界融合工程。支持制造业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开展平台建设、技术研发、产品创新、品牌培育、配套服务等领域合作,实现制造能力的在线发布、协同和交易,积极发展面向制造环节的分享经济,推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和营销服务模式变革,提高创新效率。鼓励制造业企业与市内外互联网企业合资合作培育新的经营主体,建立适应融合发展的技术体系、标准规范、商业模式和竞争规则,形成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融合发展格局。(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委;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
  (二)打牢融合创新基础。
  1.工业核心软硬件培育工程。积极引进一批工业核心软件企业,带动和培育本市工业核心软件研发。鼓励芯片设计制造业企业与汽车、家电、消费品等行业厂商合作,研发生产汽车电子、智能家居以及智能终端的芯片产品。围绕汽摩、装备等支柱产业,鼓励企业攻关能源管理系统、高精密减速器、高性能伺服电机、传感器等核心技术和产品。支持物联网龙头企业加强互补金属氧化物半导体(CMOS)、微机电系统(MEMS)等核心技术研发。支持制造业龙头企业参与产品设计信息系统(PDS)、智能管理信息系统(IMIS)、智能制造执行系统(IMES)、智能生产线管控系统(IMCS)等专业化系统研发设计。(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委、市科委)
  2.信息物理系统建设工程。支持制造业企业联合系统集成企业、研究院所开展信息物理系统关键技术、网络、平台、应用环境的兼容适配、互联互通和互操作测试验证,推动工业软硬件与工业大数据、工业网络、工业控制安全系统和智能装备的集成应用。积极引进一批物联网平台和集成企业,加强基于VxWorks、mbed OS、LiteOS等物联网操作系统的工业软件研发,增强提供工业信息物理系统整体解决方案的能力。依托中国移动One、中国联通Jasper等平台加强新技术创新、新产品研发、新业态构建、新模式推广,推动技术综合集成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动物联网和物理信息系统的产业化应用。(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委、市科委)
  3.工业云和工业大数据平台工程。围绕智能装备接入工业云的数据采集、网络连接和调度管理等环节,加强数据接口、数据分析、异构兼容、工业控制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等领域关键技术研究,提升工业云平台系统解决方案供给能力。持续推进“重庆工业云”等云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高企业应用信息技术开展研发、管理和生产控制的能力。制定重庆工业大数据发展路线图,开展工业大数据服务平台研发,构建以新型工业操作系统和工业应用软件(APP)为核心的智能制造产业生态。(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委;配合部门:市科委、市国资委)
  (三)提升融合发展水平。
  1.生产线自动化改造工程。以高端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等智能装备为依托,培育和发展一批生产线自动化集成企业,形成包括上料、下料、装卸和产品加工等全部工序自动控制、自动测量和自动连续的生产线自动化整体解决方案,推动机器人系统等自动化生产线在多品种、中大批量生产线的广泛应用。针对机械化程度较强、产量较大但自动化水平不足的企业进行传统生产线改造升级,发展以数控机床或由数控操作的组合机床为主要加工装备的柔性化自动化生产线。(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委;配合部门:市科委)
  2.数字化车间建设工程。利用分布式数控技术(DNC)构建网络化车间生产现场的信息数据交换平台,实现车间制造设备的集中控制管理以及制造设备之间与上层计算机之间的信息交换。通过制造数据收集技术(MDC)打造车间底层数据管理平台,实现车间设备和生产状况的实时监控。凭借产品数据管理技术(PDM)推动制造过程数字化管理,提升车间无纸化生产能力。鼓励制造业企业利用制造执行系统(MES)集成和分析生产数据,支撑企业精细化管理。推动制造业企业利用大数据技术对工业产品的生产过程建立虚拟模型,仿真并优化生产流程。(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委;配合部门:市科委)
  3.智能工厂创建工程。支持制造业企业围绕制造单元、加工中心、生产线和车间智能化改造,推动全面感知、设备互联、数据集成、智能管控,促进生产过程的精准化、柔性化、敏捷化。推动先进过程控制和制造执行系统的全面部署和优化升级,促进生产过程的集约高效、动态优化、安全可靠。围绕量大面广中小制造业企业核心装备、关键工序智能化改造共性问题,分行业制定智能化改造路线图,推进智能工厂建设。(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委;配合部门:市科委)
  4.互联工厂培育工程。支持制造业企业中具备一定先发优势的企业,面向产业链关联配套企业,输出标准统一的互联工厂整体解决方案,打造以行业云平台为支撑的互联工厂。鼓励制造业龙头企业以用户为中心,构建用户需求、产品设计、生产制造、后续服务等全流程互联互通的互联网平台,进一步提升全产业链的要素资源配置效率。(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委;配合部门:市科委)
  (四)培育融合发展模式。
  1.网络协同制造工程。大力推动互联网与设计、制造过程融合,促进生产、质量控制和运营管理系统全面互联,加快全流程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支持制造业龙头企业联合互联网企业构建网络化协同制造公共服务平台,面向细分行业提供特色云制造服务,推动设计资源的集聚共享,促进制造能力和生产资源的在线发布与交易,加快形成社会化协作生产体系。(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委;配合部门:市科委)
  2.个性化定制培育工程。鼓励制造业企业建立开放式个性化定制平台,提升高端产品和装备模块化设计、柔性化制造、定制化服务能力。支持服装、家具等消费品行业企业,自建或应用电子商务、开放社区等平台实时感知并汇聚用户需求,加快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和供应链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柔性化改造,实现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生产。(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委;配合部门:市科委)
  3.服务型制造工程。鼓励装备行业企业积极拓展大型及关键设备的在线数据采集、运行分析、故障诊断、系统维护和设备升级等服务,拓展产品价值空间,逐步实现从产品制造向产品增值服务转型。引导和支持装备制造、能源化工等领域的优势企业,以制造系统整体解决方案为突破口,提供网络化的产品设计、方案咨询、系统设计、交易支付、成套安装和运行维护等一体化服务,加快建立基于服务大数据的专业化、开放型工艺数据中心、远程监控中心、维修诊断中心,构建产品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促进企业由产品提供商向总集成总承包服务商转变。(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委;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
  (五)构建融合发展业态。
  1.工业电子商务工程。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建立在线采购、销售和服务平台,积极开展消费者到企业(C2B)、消费者到工厂(C2M)等新型电子商务模式的创新与应用,促进企业降本增效、加快市场响应。支持新材料全球交易网等行业性第三方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发展集信息、交易、加工、配送、融资等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提供一体化、精细化和专业化的电子商务服务。鼓励互联网企业积极拓展线上到线下(O2O)商业模式,增强对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支撑。(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委;配合部门:市商务委)
  2.产业金融服务工程。引导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工具、电气机械等生产商、公用设施制造业企业搭建产融结合型金融平台,开展设备融资租赁等特色金融服务,扩大销售,提高市场占有率。支持以电子商务平台为代表的互联网企业发展面向中小微企业的供应链金融。选择一批重点企业开展产融合作试点,支持开展信用贷款、融资租赁、质押担保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牵头部门:市金融办;配合部门: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市中小企业局)
  (六)营造融合发展环境。
  1.“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推广工程。加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的宣传、推广、认定和采信力度,鼓励工业企业自主贯标,推动企业业务创新和组织变革,建立基于数据驱动的组织管理新模式,打造企业在信息化条件下的新型能力。(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委)
  2.系统解决方案能力提升工程。面向汽摩、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建设,培育智能制造平台开发商、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和运营商,并加快优秀解决方案在行业内的推广普及。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系统解决方案业务剥离重组,支持中小企业解决方案业务外包,充分发挥系统解决方案促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粘合剂”作用。(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委;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
  3.工业信息系统安全工程。以提升工业信息安全监测、评估、验证和应急处置等能力为重点,建设国家级工业信息安全保障中心,健全安全标准体系。落实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责任制,开展重点行业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指导重点领域工业控制系统关键环节信息安全管理要求的落实。健全重要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数据库,建立工业控制安全的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漏洞信息发布机制,加强国产密码算法在工业控制系统中的应用。以装备制造行业龙头企业为试点,实施工业控制系统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推动国密技术、访问控制、追踪溯源、商业信息及隐私保护等核心技术产品产业化。(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委;配合部门:市网信办)
  4.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加快建设高速大容量光通信传输系统,持续提升骨干传输网容量。鼓励电信企业积极开展宽带提速和降价活动,满足产业园区、软件园区、高端商务区及众创空间、中小微企业的宽带需求,并进一步降低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服务外包产业等的网络使用费用,提高产业发展竞争力。加大高速宽带应用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力度,大力提高宽带接入服务水平。鼓励电信企业、广电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加强技术和服务模式创新,创新行业信息化解决方案,支撑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改造。(牵头部门:市通信管理局、市经济信息委)
  四、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重庆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重大问题、重大政策和重大工程的统筹协调,以及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定期召开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工作会,及时掌握和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建立重庆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专家咨询委员会,指导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的顶层设计和实施。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进一步制定行动计划,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推进重点,选定试点项目,确保融合发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委、各区县人民政府)
  (二)加强创新引导。
  引导制造业企业建立员工创新激励制度,激发企业创新发展活力。启动制造业微创新行动计划,推动制造业企业管理体制微创新,支持企业通过增设微创新部门或建立创业孵化器、创客工作室等创新单元,鼓励企业员工基于企业内部资源创新创业。推动制造业企业组织结构平台化变革,鼓励制造业企业借助互联网技术重构组织机构,实现从传统科层管理到扁平化、平台化、创新性组织的转型。分行业整合市内外创新资源,搭建行业性开放创新平台,引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业务模式创新。(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委;配合部门:市科委、市国资委)
  (三)加强示范引领。
  支持区县、园区、企业围绕融合创新效力激发、融合创新基础夯实、融合发展水平提升、融合发展模式培育、融合发展业态构建和融合发展环境营造等领域,开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形成一批实施效果好、可复制能力强、带动效应显著的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案例,进行示范推广。选派专家组成宣讲团,在政府有关部门与企业开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专题讲座和培训,营造广泛关注和参与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的良好氛围。(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委、市科委、市委宣传部)
  (四)加强财税支持。
  统筹工业振兴、科技、中小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制造业企业“双创”平台建设运营和应用试点示范。积极发挥股权引导基金、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等作用,探讨融资服务等新模式,支持制造业企业与互联网融合新业态发展。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互联网新业态企业融资服务方式,加大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互联网企业、“两化”融合企业自主创新、技术改造的信贷支持,缓解融资难问题。出台具体实施细则,鼓励制造业企业基于互联网独立开展或与互联网企业合资合作开展新业务,对制造业企业兼营开展的信息服务、技术咨询、业务流程管理等服务业务,按6%增值税税率征收。(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市科委、市金融办、市中小企业局、市国税局)
  (五)加强用地用房服务。
  鼓励制造业企业在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积极发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的新业务、新业态,实行5年过渡期内保持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不变的政策。对于国家级和市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优先保障用地需求。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闲置工业厂房、库房、物流设施等资源的盘活和改造提升,加快完善相应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一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产业基地。(牵头部门: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经济信息委、市中小企业局)
  (六)加强人才支撑。
  鼓励互联网龙头企业设立培训机构,或与科研院所合作建立教育实践基地,开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专业培训,适应融合发展新模式。鼓励现有大企业利用技术优势,面向行业发展前沿,联合培养一批细分领域创新能手。支持高校加强学科综合训练,加快培养一批企业创新亟需的融合性人才。支持发展一批面向全球的大企业开放创新平台,吸引行业内国际领军人才与专家到重庆工作或充分发挥网络平台集聚创新人才的积极作用,开放利用全球创新人才资源。建设一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专业研究培训机构,加强具备创新能力的跨界人才和团队的培育和引进。在大中型企业全面推广首席信息官(C)制度,提高C在企业经营决策中的领导力,壮大互联网应用人才队伍。(牵头部门: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
  (七)加强国际合作。
  围绕大型制造业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建设、融合发展标准制定以及应用示范等,积极参与中德、中以等中外政府和民间的交流与合作。依托“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和“渝新欧”国际铁路联运大通道建设的机遇,加强与德国、乌克兰、俄罗斯等沿线国家的交流,全面引进先进装备、人才和解决方案,拓展与互联网融合的产品、技术、标准和服务。依托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建设,进一步聚集人才、资金、知识产权等创新资源,促进我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开放式发展。(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委;配合部门:市商务委、中新示范项目管理局)
  附件:重庆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重点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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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重点项目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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