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金融证券 > 股市 > 股票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6-12-2
实施时间: 2016-12-12
法规类型: 股票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42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
  为促进融资融券业务健康长远发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本所决定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由现有388只扩大到425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标的股票的选取标准是: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第3.2条规定的本所股票,按照加权评价指标从大到小排序,综合考虑市盈率、上市公司及市场情况,选取37只股票作为新增标的股票。
  加权评价指标的计算方式为:加权评价指标=2×(一定期间内该股票平均流通市值/一定期间内深市A股平均流通市值)+(一定期间内该股票平均成交金额/一定期间内深市A股平均成交金额)。
  二、作为融资融券标的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范围维持不变。
  三、各会员单位应当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次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的业务和技术系统准备,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四、各会员单位应当持续优化融资融券风险监控指标,根据上市公司财务、规范运作及标的证券交易等情况,加强对标的证券的风险识别及差异化管理,采取相应措施防范业务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本通知自2016年12月12日起施行。本所于2014年9月12日发布的《关于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的通知》(深证会[2014]95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
  1.融资融券标的股票名单
  2.融资融券标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名单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6年12月2日

相关附件:
1.融资融券标的股票名单.pdf    
2.融资融券标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名单.pdf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细则》的公告 北证公告[2022] 2022/11/11
关于就《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 上证公告[2015] 2015/6/12
关于就修订《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 2015/6/8
关于修订并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 2018/11/7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 2015/7/1
关于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合规与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的通知 中证协发[2015] 2015/4/17
关于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细则》的公告 北证公告[2023] 2023/9/8
关于修改《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23年修 深证会[2023]26 2023/9/8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9号-融资融 上证函[2023]92 20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