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的规定,我局对《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湖南省地方税务稽查部门组织税收自查管理办法〉的公告》(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5号)进行了评估,决定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