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个人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自然人间置换房产和房产外币计价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4-5
实施时间: 2016-6-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415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第三条以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3]60号)第三条规定,现就自然人置换房产以及购置房产外币计价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然人之间置换房产,应视为置换人出售房产后再购入房产两项行为。置换过程中,转让收入扣除购置成本及相关费用后有增值但不符合免税条件的,依法严格按照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不能核实原值的,按转让收入的1.5%计征。
  转让收入按以下顺序和标准确定:
  (一)置换合同上标明房产售价的,按房产售价确定;
  (二)置换合同上未标明售价或标明的售价低于房产评估价的,以评估价确定。
  二、对以外国或港澳台地区货币购入的房产,按购入时该货币兑换人民币的汇率中间价计算该房产的人民币购置价。
  三、本公告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交易环节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函 》(厦地税函[2011]12号)同时失效。
  特此公告。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4月5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 国家税务总局广 2019/5/10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自然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管理办 宁地税发[2010] 2010/2/1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2020/5/22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取得综合所得的自然人申请 国家税务总局湖 2019/4/12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明确自然人代开发票流程的 2023/11/13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自然人纳税人身份数据信息清理 2018/11/30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上线的通 2020/1/1
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24/4/29
关于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9/1/1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 国家税务总局广 2018/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