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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办发[2016]14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3-3
实施时间: 2016-3-3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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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2016年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3日
  四川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2016年工作要点
  根据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确定2016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1.对照国务院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对我省已公布的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目录开展对应清理。(责任单位:省法制办、省直相关部门。牵头单位见附件,下同)
  2.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编制省、市、县办事指南。(责任单位:省政务服务管理办、省直相关部门)
  3.在成都市武侯区、新津县、江油市、巴中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责任单位:省编办、省法制办、省政务服务管理办)
  4.出台《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方案》,完成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第一批试点,启动第二批试点。(责任单位: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直相关部门)
  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5.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再取消或下放一批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加快形成并发布投资项目前置审批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积极推进投资项目报建手续清理、规范工作,解决报建手续过多过繁问题,进一步落实企业和基层投资自主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直相关部门)
  6.完善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进省、市、县三级投资项目在平台上全面运行,依托平台加强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直相关部门)
  7.整合平台层级,基本完成省、市、县三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纳入统一的平台体系。(责任单位:省政务服务管理办、省直相关部门)
  8.按照国家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依托四川省级电子政务云,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终端覆盖全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与国家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互联互通,实现资源共享。(责任单位:省政务服务管理办、省直相关部门)
  三、深入推进职业资格改革
  9.按照国务院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作部署,做好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贯彻落实工作,指导各地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6号)。(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0.在全省推广使用技能鉴定在线考务系统和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系统,实现对技能鉴定的全过程监控,加强对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管。(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
  11.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适时调整偏高的收费标准,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完善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制度和相关收费基金管理政策。及时公布2016年四川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等三张目录清单。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和执收单位建立和完善收费基金公示制度。(责任单位: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12.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价费改革新的任务和要求,按照《四川省定价目录(2015版)》规定,继续深入做好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切实做到目录之外无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定价权。落实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三项目录清单”制度,加大对服务性收费市场监管力度,规范收费主体行为,优化市场环境,巩固清理规范成果。(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五、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13.进一步扩大“三证合一”实施范围,探索试点个体工商户“二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切实构建方便快捷的市场主体准入通道。(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质监局、人行成都分行等)
  14.探索完善市场主体便捷退出机制,推进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简化和完善企业注销流程,出台开展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的规定。(责任单位:省工商局)
  15.强化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建立部门信息共享制度,构建信用约束机制,构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信用监管新局面。(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直相关部门)
  16.建立“双随机”抽查制度,制定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直相关部门)
  六、深入推进教科文卫体领域相关改革
  17.进一步推进人才培养机制创新,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制定出台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专项方案、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认定与监管办法、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及推动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意见。(责任单位:教育厅)
  18.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完善政策、融资、载体、环境等体制机制,按照“转化一批、深化一批、改制一批、新建一批”深化科研院所分类改革,制定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构建总体布局合理、功能定位清晰的科技计划体系和管理制度。(责任单位:科技厅)
  19.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行政审批行为,完善行政审批台账管理和审批信息公示制度。(责任单位:文化厅)
  20.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促进医疗与信息化的深度融合,搭建“互联网+医疗”产业平台,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
  21.探索行政审批承诺制,选取1—2个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试点,对部分准入条件由申请人书面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取得相关职(执)业资格条件后先予准入许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单位: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2.推进足球管理体制改革,调整组建四川省足球协会,研究出台《四川省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责任单位:省体育局)
  七、深入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建设
  23.制定动态调整办法,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修订行政权力平台建设运行管理办法,开展行政权力运行数据分析,逐步将行政权力平台及权力运行数据建设成为我省政务云和大数据的核心组成部分,提高政府决策和管理信息化能力。(责任单位:省政务服务管理办、省法制办、省编办、监察厅)
  八、深入推进责任清单清理改革
  24.健全责任清单制度,在现有制度框架基础上,建立与行政权力清单相互制约、动态调整的长效机制,按照国家新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责任清单框架体系。(责任单位:省编办、省政务服务管理办、省法制办、监察厅)
  25.按照清单格式与内容在全省范围内基本统一的要求,指导市(州)、县(市、区)开展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公布市、县两级政府责任清单目录。(责任单位:省编办)
  九、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26.加快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的修改和废止进度,2016年省政府立法计划中的修改废止项目占比力争达到50%以上。(责任单位:省法制办)
  27.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成都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乐山市、宜宾市、凉山州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责任单位:省编办、省法制办)
  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成员单位要细化责任、明确到人、限时完成,并按季度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督查组要对省直各部门和地方改革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和重点督办,督查整改情况作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专家组要对我省推进职能转变各项工作开展第三方测评。综合组要加强跟踪、督促和协调,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附件:四川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重点工作任务表

相关附件:
四川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重点工作任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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