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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建设中国保险业保单登记管理信息平台的通知
发文文号: 保监发[2015]102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5-11-5
实施时间: 2015-11-5
法规类型: 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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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各保险中介机构、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战略部署,加快推动完善保险行业基础设施,更好服务于保险强国和保险监管现代化建设,中国保监会决定启动中国保险业保单登记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建设保单登记管理信息平台的重要意义
  建设保单登记管理信息平台是具有战略意义的保险业基础性工程,对于提高保险市场运行效率、加快行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加强金融风险防控、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一是有利于推进行业经营管理现代化。建设保单登记管理信息平台,全面收集基于保单的全口径、全生命周期动态业务数据,可推动行业数据资源的共享和整合;用大数据技术支持保险产品、服务、管理和技术创新,可提升行业经营水平和管理能力;建立健全生命表、疾病发生率表、纯风险损失率表等一系列影响重大的基础设施运行机制,可增强市场活力和创新动力,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
  二是有利于推进保险监管工作现代化。建设保单登记管理信息平台,使监管部门获取数据的时效由原来的以月度、季度为单位转向以日为单位,获取数据的方式由公司提供汇总数据转变为直接获取保单原始数据,大大提高数据采集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这不仅有利于监管部门开展全行业、多维度的统计分析预测,也有利于及时发现行业潜在风险,有效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大大提升监管工作水平。
  三是有利于推进行业信息技术现代化。建设保单登记管理信息平台,将有力推动行业数据信息的标准化,提升行业的信息技术水平。通过推广统一的数据标准,指导和督促各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以下称保险机构)全面改进和完善数据信息的管理模式,共享数据信息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通过各保险机构信息系统与保险业保单登记管理信息平台的无缝对接,推动各保险机构改造和升级信息系统的软硬件配置,提升行业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水平。
  四是有利于推进行业生态环境现代化。建设保单登记管理信息平台,充分挖掘和整合保险行业数据资源,将有利于提高市场运行效率,推动保险产品创新,激发商业模式变革。保单登记管理信息平台建成后,将有效归集行业的保单数据,改善行业发展的数据生态环境,为保险业服务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打下良好的数据基础。
  五是有利于推进行业服务能力现代化。建设保单登记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以客户为中心的数据管理,有利于为保险消费者提供多样的客户服务,提高保险消费者满意度,提升行业整体形象。保单登记管理信息平台建成后,可以向保险消费者提供包括保单查询在内的多种服务,推进行业服务能力现代化。
  二、建设保单登记管理信息平台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单登记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是一项具有战略性意义的保险业基础设施工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各项工作。各保监局应根据本地区情况,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工作机构。各保险机构要成立信息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组长,同时指派一名高管人员专职负责此项工作;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指派一名负责人专职负责。
  (二)确保资金支持。保单登记管理信息平台建设资金来源,由保监会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专项资金支持;同时根据财政支持情况和行业承担能力,多渠道筹措资金。各保险机构负责保障自身的系统开发和专线建设等资金。
  (三)强化任务落实。各单位要按照《中国保险业保单登记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方案》(见附件1)确定的主要任务,切实承担平台建设的工作职责,确保按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各保险机构要按照信息平台建设要求,部署并调配好资源。要抓好平台相关系统的对接建设,确保2015年内保单登记管理信息平台与全部人身险公司和部分经营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业务的财险公司进行对接,完成一年及一年期以上个人人寿保险、年金保险保单信息和个人财产保险投资型保单信息登记并实现基本查询需要;基本完成中介机构监管信息登记。对于在平台建设工作中配合不力的保险机构,中国保监会将依法采取监管措施,并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四)确保信息安全。要高度重视保单登记管理信息平台的安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系统安全,建立完善的灾备系统,防范系统性风险。
  (五)注重沟通协调。保单登记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协调难度大。为确保平台建设顺利推进,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作,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项目建设效率。若在建设过程中遇到问题和困难,应当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请各人身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以及有有效保单的保险集团公司于2015年11月13日前,通过电子文件传输系统向中国保监会报送本单位信息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于2015年11月13日前向法人机构注册地保监局报送本单位信息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具体报送格式参见附件2。
  请各保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的各保险中介机构。
  附件:
  1.中国保险业保单登记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方案
  2.保险机构信息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中国保监会
  2015年11月5日

相关附件:
1.中国保险业保单登记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方案.docx    
2.保险机构信息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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