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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的若干意见
发文文号: 闽政[2015]29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5-6-25
实施时间: 2015-6-25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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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充分发挥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在抓好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和技术改造、民生社会事业项目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若干重点领域投资力度,确保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顺利实现,确保十二五圆满收官。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城市公用设施建设
  (一)目标任务
  全年力争完成投资1600亿元,比年度计划增加400亿元。
  (二)投资重点
  1.城市道路桥梁。优化城市路网结构,提高道路网密度,新建改造 1300公里城市道路,比原计划增加300公里。加快 60座城市病害桥梁改造前期和建设进度,力争年内完工30座。
  2.城市轨道交通。加快建设福州地铁1、2号线和厦门地铁1、2号线,抓紧开工建设福州地铁1号线二期和6号线工程、厦门地铁3号线、武夷新区旅游观光轨道交通等项目。
  3.城市公共停车场。提高公共停车设施配建指标,新建一批公共停车场和机械式立体停车楼,支持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按规划建设立体停车楼,充分利用市政广场、公园绿地的地下空间建设地下停车库,全年新增公共停车泊位10000个以上,比原计划增加5000个以上。
  4.城市供水管网。全年改造 400 公里城市老旧供水管网,比原计划增加100公里;新建800公里供水管道,比原计划增加100公里。
  5.城市排水防涝。全年完成城市雨水管道建设1100公里,比年度计划增加100公里。支持厦门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的同时,推进福州、泉州、平潭、武夷新区开展海绵城市试点,设市城市按照海绵城市要求新推动一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
  6.城市燃气管网。全年新建改造1100公里城市燃气管道,比原计划增加100公里。
  7.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支持厦门开展综合管廊建设试点,推动具备条件的福州、平潭、武夷新区、泉州、漳州等因地制宜加快建设,全年新增城市地下综合管廊30公里以上。
  8.污水垃圾处理。重点加快国家减排责任书项目和满负荷污水处理厂扩建,力争全年新扩建14座污水处理厂。新建改造1300公里城市污水管道,比原计划增加300公里。加快建设福州红庙岭等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工程和三明将乐垃圾填埋场扩建工程等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建成六江两溪流域 1 公里范围内乡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
  9.城市内河整治。福州、泉州、漳州、莆田、宁德、平潭等沿海城市新开工一批内河整治项目,提升城市景观面貌和内河水质。
  10.绿道网。在全年计划新建 1000 公里基础上,再新增建设绿道300公里,重点推进省级3号线(闽江绿道)、5号线(土楼绿道)等绿道建设。
  各级各部门在落实好今年投资重点的同时,要及早谋划、抓紧推进十三五城市公用设施建设。
  (三)主要措施
  1.支持省内龙头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以市、县(区)为单元推进乡镇污水垃圾处理、供排水服务、市政设施管养等跨行业捆绑打包投资建设和运营。
  2.选择公共停车场等收益比较稳定、技术比较成熟、长期合同关系比较明确的城市公用设施项目,根据投资回报特点,积极采用PPP模式投资建设运营。鼓励相关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城市公用设施PPP项目。对政府投资已建成的符合条件项目,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并组建PPP项目公司,通过项目租赁、重组、转让等方式对原项目进行升级改造或合作运营。对城市公用设施PPP项目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扶持政策的意见》(闽政办〔2015〕69 号)规定优先给予支持,优先上报争取财政部的中国PPP融资支持基金。
  3.今年中央安排我省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的 50%、明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不少于三分之一,统筹用于城市公用设施项目建设;各级整合盘活的财政性资金重点保障城市公用设施等重点领域建设资金需求。
  4.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加大对我省污水垃圾处理、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县城基础设施等城市公用设施建设的资金补助力度。对2012年及以前年度国家下达我省的中央投资存量资金,由有关市、县(区)政府收回倾斜调整用于亟须资金支持的城市公用设施项目建设。
  5.提高省级预算内投资对在建及拟新开工的城镇污水和垃圾焚烧处理项目的补助标准。城镇日处理污水1万吨或日焚烧处理垃圾100吨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补助标准,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从260万元提高至400万元,其他县(市、区)从100万~150万元提高至200万元。
  6.支持做实做强企业债券发行主体。尽快筛选一批城市综合交通枢纽、地下综合管廊、公共停车场、轨道交通、城市供排水、污水垃圾处理等适合发行专项债券或项目收益债券的城市公用设施项目,申请发行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债券和永续债券。从下文之日起至2016年底,新发行企业债券用于城市公用设施项目建设的,按债券当年发行规模给予发债企业1%的贴息,贴息资金由省级财政和项目所在地财政各承担50%,省级财政分担部分由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各承担50%。
  牵头单位: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
  二、加快水利建设
  (一)目标任务
  全年力争完成投资332亿元,比年度计划增加77亿元。
  (二)投资重点
  1.万里安全生态水系。今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推动城镇乡村所在地、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区、主要生态敏感区等所在水系生态系统建设,今年力争完成投资 5亿元,5年投资100亿元。
  2.重大水利项目。加快水库(含烟区水源)、引调水、防洪防潮、流域综合治理四大类工程建设进度,力争全年完成投资225亿元。其中:水库(含烟区水源)工程 51 亿元、引调水工程 30亿元、防洪防潮工程74亿元、流域综合治理工程70亿元。
  3.其他水利项目。强化加固海堤60公里、除险加固小型水库183 座,基本完成中小河流治理 112 个,解决 91.46 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 70 万亩,完成农村水电增效扩容 263 座等,全年力争完成102亿元以上。
  (三)主要措施
  1.建立重大水利项目推进工作责任制和协调机制,将 362个重大水利项目分解到每个推进工作小组,落实到每个责任人。
  2.积极争取中央部门资金支持,确保中央资金补助规模比去年有所增加。回收滚动使用2亿元省级重大水利项目前期资金并追加1亿元,支持加快推进全省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
  3.发挥省水投集团作用,改革创新运营机制,加快实行省市县合作组建股份制公司,建设以市县为主,建成后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营管理的项目建设运营模式,充分发挥水利融资主平台功能。9个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整治项目需要通过省水投集团融资的,由所在地政府与省水投集团签订协议,支持省水投集团按有关规定参与中小河流整治新增建设用地收储等,为省水投集团提供贷款抵押;省水投集团融资贷款产生的每年3000万元利息,由省财政厅、发改委、水利厅各承担三分之一,贴息期限3年。
  4.加快推进水利PPP项目实施,做好7个水利PPP项目的宣传推介和试点;加快宁德上白石水利枢纽、东山岛外供水工程等财政部试点项目推进步伐,用好用足相关支持政策,尽快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推动防洪防潮、流域综合治理等项目与城市污水处理、城市供水、水电等项目打包运作,采用PPP模式建设运营。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发改委、财政厅
  三、加快公路水路建设
  (一)目标任务
  全年力争完成投资850亿元,比年度计划增加50亿元。
  (二)投资重点
  1. 高速公路。全年力争完成投资350亿元,比年度计划增加20亿元。确保完成19个项目、通车里程约750公里,实现县县通高速;今年提前启动8个、约417公里的十三五项目;加快推进平潭海峡公铁大桥(高速公路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开工。
  2. 普通公路。全年力争完成投资365亿元,比年度计划增加25亿元。加快一市一议国省干线项目建设,大力实施国省道路网升级计划;全年建成国省干线600公里,基本实现镇镇有干线。
  3. 港航工程。全年力争完成投资103亿元,比年度计划增加3 亿元。集中力量打造两集两散两液核心港区和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新增生产性泊位 10 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深水泊位 7个),货物吞吐能力2480万吨(其中集装箱4万标箱)。
  4. 运输枢纽建设及运输装备。全年力争完成投资 30 亿元,比年度计划增加2亿元。重点加强综合运输一体化衔接,着力建设一批现代综合客运枢纽和综合物流园区,形成一批功能完备、布局合理、集疏运体系完善的现代综合运输枢纽站场,建制村通客车率达到97%以上、基本实现村村通客车。
  (三)主要措施
  1. 改革全省普通国省干线资金补助政策,建立奖优罚劣新机制。设立完成任务奖提前完成奖设区市统筹奖,拉开政策补助的差别,以差别化激励政策和强化绩效考核为抓手,鼓励各地多配套、早开工、早完工。
  2. 推动各金融机构加快高速公路项目贷款评审,争取更多资金和项目授信额度。
  3.通过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土地补亏、资本金奖励等措施,倾斜支持PPP等项目中标人。今年推出一批高速公路项目招商引资,争取其中若干项目成功引进社会资金建设。
  4.在总体风险可控前提下,省交通建设发展中心适当加大对低息、长期贷款的融资力度,同时地方政府要加大对交通建设发展的投入,保障国省干线、农村公路等资金需求。
  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
  四、加快城乡电网建设
  (一)目标任务
  全年力争完成投资228亿元,比年度计划增加28亿元。
  (二)投资重点
  1. 加快建设500千伏沿海双廊增容改造及卓然、陈田扩建工程、宁德500千伏崇儒以及220千伏等输变电工程。全年力争完成投资59.9亿元,比年度计划增加3亿元。
  2. 城乡配电网工程。全年力争完成132.2亿元,比年度计划增加23亿元。着重解决供电设施超载、过载、卡脖子、低电压等问题,减少供电半径,改善电网供电质量,满足城乡各类用电负荷增长需要;加强电网技术改造,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治理电网安全隐患,提高电网抵御自然灾害能力。
  3.电源项目送出工程。加快神华罗源湾和湄洲湾二厂等大型电源送出工程建设,全年力争完成投资 3.9 亿元,比年度计划增加2亿元。
  (三)主要措施
  1. 进一步发挥各级电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和配电网改造办公室的作用,与各设区市、县级电网建设管理部门做好具体项目对接、责任落实工作。
  2.推动我省电网项目纳入国家电网年度投资计划盘子。争取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等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确保中央补助资金规模比去年有所增加。
  3.拓展金融融资渠道,推动金融机构与电网企业建立投融资服务平台,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对配电网建设改造给予长期低息贷款。
  牵头单位:省发改委、国网福建省电力公司
  五、加快美丽乡村建设
  (一)目标任务
  全年力争完成投资100亿元,比年度计划增加40亿元。
  (二)投资重点
  1.农村住宅示范小区。规范引导农村住宅建设,进一步扩大农村住宅小区试点,新启动85个省级农村住宅示范小区建设,每个县(市、区)至少新启动1个省级农村住宅示范小区建设,每个乡镇安排1个村开展市、县农村住宅小区建设试点。
  2.旧村改造。重点推进农村裸房、村道硬化、村庄绿化、河塘沟渠疏通改善、户厕改造、生产性设施和公共场所建设以及土地整治等。全省完成旧村改造复垦建设2 万亩,产生 1.5 万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
  3.造福工程。全省组织实施20万人(约5万户)造福工程危房改造任务,加快推进100个百户以上规模造福工程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把集中安置区打造成设施、功能、服务、环境等比较配套的新型农村社区。
  (三)主要措施
  1.加强规划设计指导。加快推进编制时间较长、内容明显滞后、不符合村情民意的村庄规划修编,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委托若干家规划设计单位,分片包干提升美丽乡村示范村规划。新培育一批更贴近乡村实际、便于借鉴复制推广的示范典型,编印图例供各地参考。编印完善农村建房设计方案图集,从省城乡规划建设专项资金中安排补助每个省级农村住宅示范小区规划设计专项经费10万元。
  2.推进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省国土厅按照新增耕地面积的60%~80%先行核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并优先安排指标上网交易。旧村复垦新增耕地满足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最小上图面积要求的,均可纳入实施范围。旧村复垦项目中水源、土壤等立地条件较好的,可复垦为水田的,按所核定增减挂钩指标的10%给予奖励。
  3.用好造福工程政策。对造福工程安置区建设中各种规费能免则免,或按低限收费。国土部门优先安排安置区用地指标,及时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林业部门及时办理使用林地手续。规划工业园区时,在园区周边(附近)预留一定比例的造福工程安置用地。
  4.加快宅基地审批。各相关主管部门按照《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审批村民建房。各乡镇村建站和国土资源所要按要求联合受理办理村民住宅建设和用地审批手续,在规定审批时限内完成审批。
  牵头单位:省住建厅、农业厅、国土厅
  六、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一)目标任务
  全年力争完成投资42亿元以上,比年度计划增加5亿元。
  (二)投资重点
  1.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全年力争完成投资4.5亿元以上,抓好古雷危险废物处置项目二期工程等在建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中节能公司福州市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中心等4个项目前期工作。
  2.重点流域、区域生态环境整治项目。全年力争完成投资27.5亿元以上,其中闽江流域完成投资7亿元以上,敖江流域完成 4 亿元以上,九龙江流域完成8.5 亿元以上,山美水库水环境保护项目力争完成投资3亿元。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力争完成投资 1.5 亿元,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水源地周边环保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整县推进总体思路,抓好重点区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
  3.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和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项目。全年力争完成投资10亿元以上,全面完成华电永安7#和8#机组、神华鸿山3#和4#机组脱硫、脱硝、除尘提效工程等6个项目建设。加快福鼎龙安工业区热电联产项目前期工作,力争今年三季度开工。全面完成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项目,建成晋江华懋电镀集控区电镀废水深度处理等4个项目。
  4.全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全年力争完成投资 4 亿元以上,年底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水质自动监测站、环境应急能力、固体废物监管能力、移动执法监管能力、环保信息化等专项能力建设项目。
  (三)主要措施
  1.积极争取中央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将公益性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纳入各级财政投资重点,除省级财政加大对全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重点流域水环境污染整治等方面投入力度外,各市、县(区)要保证财政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2.今年省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重点用于流域水环境治理项目。
  3.在危险废物处置等具备一定盈利性的领域谋划生成一批项目,鼓励采用PPP模式建设运营。鼓励和支持省市国有龙头企业拓展业务领域,积极参与热电联产等环保项目的投资运营。
  牵头单位:省环保厅、财政厅
  七、加快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一)目标任务
  全年力争完成投资165亿元,比年度计划增加42亿元。
  (二)投资重点
  1.光纤网络。加快数字福建宽带工程建设,全面启动光网福建固定宽带网络提速工程,推进互联网带宽扩容,大力提升高带宽用户占比,加快推进既有小区光纤入户改造,完成50%以上未通光纤建制村光纤接入,加大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信息通信设施投入力度;加快推进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建设。到今年底,福州、厦门、泉州、平潭等宽带中国示范城市的宽带用户平均接入速率提升到 20Mbps,其他城市宽带用户平均接入速率提升到10Mbps,比原计划提前2年完成。
  2.无线网络。继续推进无线城市建设,优化移动通信网络空间布局,加快新增站点建设,继续实施无线宽带接入网扩容工程,实现乡镇区域4G网络无缝覆盖,到今年底全省4G基站超过5.5万个,4G用户超过1200万户,比年度计划增长50%。
  (三)主要措施
  1.将成规模、重大的4G网络建设、光纤宽带网络建设、铁塔建设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项目参照省重点项目管理。
  2.在今年省级互联网经济新增引导资金中安排3000万元,通过以奖代补形式对全省边远农村光纤项目建设予以补助。
  3.积极争取国家宽带乡村专项和老区苏区基础网络完善工程专项补助,用于全省 220 个乡镇约 70 万农村用户宽带改造和全省执行西部地区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的52个县290万户宽带接入改造。
  4.支持利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馆、景区等所属建筑物以及路灯、道路指示牌等公共设施作为移动基站站址,加快4G网络建设。
  牵头单位:省通信管理局、数字办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扩大有效投资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将有关工作要求纳入三比一看活动抓实抓好。省直各牵头部门要在本意见下发一周内分解下达相关领域年度目标任务,并加强督促检查;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并做好简政放权,主动服务,靠前指导;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要强化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抓紧制定本地区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的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具体的项目清单、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盯紧新增投资的目标,抓住当前建材价格相对较低的有利时机,结合推广运用标准化管理,加快前期,加快审批,加快建设,确保项目的投资进度和安全质量;要有效落实用地、用林、用海等要素保障,全面推广和谐征迁工作法,加强社会稳定风险防控,为项目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环境;要加强政银企沟通合作,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拓展筹融资渠道,积极鼓励和拓展社会投资,有效破解项目融资问题,力争多超多完成有效投资,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作出新贡献。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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