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金融证券 > 保险 > 财险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机动车保险理赔基础指标第1号[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保监发[2015]27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5-2-26
实施时间: 2015-2-26
法规类型: 财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20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保监局,各财产保险公司,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精算师协会:
  为落实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机动车保险理赔管理和服务标准的统一性和规范性,确保机动车保险理赔信息的一致性和可比性,督促财产保险公司提升车险理赔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保险法》《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管理指引》等法律法规,我会研究制定了《机动车保险理赔基础指标第1号(试行)》(以下简称《基础指标》)。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财产保险公司应加强理赔系统建设,不断提高车险理赔数据质量
  一是对照《基础指标》中的数据规范,做好理赔系统升级改造,不断完善系统功能,提高理赔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财产保险公司向监管部门报送或对外发布机动车保险理赔方面的统计指标,应遵守《基础指标》的相关规定。
  二是加强对机动车保险理赔基础指标的日常监测,根据指标所反映出的问题,改进机动车保险理赔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机动车保险理赔服务质量。
  二、各保监局、保险行业协会应加强理赔服务监督,积极探索车险理赔评价机制
  一是加强对本地区各财产保险机构机动车保险理赔管理和服务质量的监管,积极探索向社会公众发布理赔评价结果等工作机制,督促财产保险公司不断提升机动车理赔管理和服务质量。
  二是结合本地区机动车保险理赔监管工作实践,加强对《基础指标》建设和使用的研究,提出丰富、完善《基础指标》的意见建议,不断增强机动车保险理赔基础指标的科学性和适用性,提高机动车保险理赔管理和服务评价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各单位在使用《基础指标》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反馈。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中国保监会
  2015年2月26日

相关附件:
机动车保险理赔基础指标第1号(试行).docx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机动车辆保险监制单证管理规定 保监发[1999]36 1999/4/1
关于《机动车环境保护召回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 2019/8/9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 2015/6/16
关于《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的性质等有关问题的批复 保监办复[2003] 2003/5/20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 国家税务总局重 2021/11/23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做好查验机动车车船税 沪地税财行[201 2013/1/23
关于整顿和规范机动车辆保险市场秩序的通知 保监发[2001]10 2001/4/24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推行工 冀国税函[2009] 2009/1/5
关于给予深圳保监办机动车辆保险费率浮动权的通知 保监函[2001]96 2001/5/11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 闽国税函[2006] 2006/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