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取消报送《小型微利企业情况表》的公告
发文文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7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12-9
实施时间: 2015-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400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减少纳税人报送资料,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决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取消报送《小型微利企业情况表》。
  本公告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相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6号)第一条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小型微利企业情况表表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4年12月9日

相关附件:
小型微利企业情况表表样.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内政发[2012]88号文件有关 内政发[2014]87 2014/1/1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12年度核定 厦地税发[2012] 2012/6/15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 2014/4/25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 大地税发[2014] 2014/4/18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解答 2014/5/8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黑地税函[2009] 2008/1/1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型微 皖国税发[2015] 2015/3/25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小型微利 2014/5/14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管理问 吉林省国家税务 2014/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