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会计法规 > 财会行政管理 >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办会[2014]13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4-4-4
实施时间: 2014-10-1
失效时间: 2016-12-31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4017
评论人次: 4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司,解放军总后勤部财务部,武警部队后勤部财务部:
  为了进一步完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促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知识结构科学合理,充分发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在会计市场准入中的作用,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等有关规定,我部对2009年修订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可以从财政部官方网站政策发布栏目、会计行业管理网站等下载。
  各地和各有关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修订后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确保考试工作平稳顺利。
  财政部办公厅
  2014年4月4日
  附件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大纲
  阶段2:会计电算化考试大纲
  附件3:会计基础考试大纲
  附件4:珠算考试大纲

相关附件:
附件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大纲.pdf    
附件2:会计电算化考试大纲.pdf    
附件3:会计基础考试大纲.pdf    
附件4:珠算考试大纲.pdf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修订:
发文标题: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办会[2016]34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2016-8-11
实施时间:2017-1-1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评论 / 法规有奖纠错 评论文责自负,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网站及其关联方的任何倾向或立场

旧评论(此处已关闭评论功能):
zxpazfr   2015年4月12日
建议把财经法规的考试大纲再发一下,下载不了。谢谢
诗石矢释   2015年4月9日
为什么财经法规看不了
dragonwell   2014年5月20日
国粹的东西啊,太多了,但考了,实际上没用,有啥用呢???
bozy4988   2014年4月27日
应该将珠算定为必考科目。这是中国的国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