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预[2014]13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4-1-24
实施时间: 2014-1-24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526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各部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有关要求,现就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有关预算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妥善安排购买服务所需资金
  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从部门预算经费或经批准的专 项资金等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对预算已安排资金且明确通过购买方式提供的服务项目,按相关规定执行;对预算已安排资金但尚未明确通过购买方式提供的服务, 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社会力量承办。既要禁止一些单位将本应由自身承担的职责,转嫁给社会力量承担,产生“养懒人”现象,也要 避免将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大包大揽,增加财政支出压力。
  二、健全购买服务预算管理体系
  要加强调查研究,总结试点经验,立足成本效益分析,加快建立购买服务支出标准体系,推进购买服务项目库建设,逐步在预算编报、资金安排、预算批复等方面建立规范流程,不断健全预算编制体系,提高购买服务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
  三、强化购买服务预算执行监控
  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要对购买服务提供进行全过程跟踪,对合同履 行、绩效目标实施等,发现偏离目标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安全使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承接主体要认真履行合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增 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确保提供服务的数量、质量等达到预期目标。
  四、推进购买服务预算信息公开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建立健全 购买服务信息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搭建公开平台,及时将购买的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要求、服务内容、预算安排、购买程序、绩效评价标准、绩效评价 结果等购买服务预算信息向社会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五、实施购买服务预算绩效评价
  购买服务预算绩效评价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要按 照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的要求,强调结果导向,大力推进购买服务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将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贯穿于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全过程,强化部门支出 责任,加强成本效益分析,控制降低公共成本,节约社会资源,加强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编制预算和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依据,不断提 高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的质量。
  六、严格购买服务资金监督检查
  使用购买服务预算资金要严格遵守相关财政财务管理规定,不得截留和挪用财政资金。要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适时开展抽查检查,确保预算资金的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财政部
  2014年1月24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财综[2016]688号 2016/5/17
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民政厅甘肃省工商局转发《政府购买服 2015/4/8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办法的 浙财预[2014]25 2014/9/10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卫生和计 沪财社[2013]10 2013/12/31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将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后有关会计核 沪财库[2011]16 2011/1/1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将部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收费收入纳入预 沪财预[2010]12 2010/12/22
关于印发《201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预[2015]32号 2015/3/18
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 吉财预[2017]90 2017/11/9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4年天津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 津财预[2014]30 2014/3/14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政府购买服务有关工 藏财综字[2016] 2016/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