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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安徽省会计师事务所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注协[2013]25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3-8-26
实施时间: 2013-8-26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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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行业发展“主题主线”精神,进一步提升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又好又快发展,省注协制定《关于促进安徽省会计师事务所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促进安徽省会计师事务所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3年8月26日
  附件:
  关于促进安徽省会计师事务所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行业发展“主题主线”精神,进一步提升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围绕行业服务国家建设主题,加强能力建设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坚持行业服务国家建设主题,加强行业服务全省经济发展的能力建设。要牢牢把握当前安徽经济转型升级,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重要战略发展机遇,做到稳步跟进与转型提升有机结合,找准市场定位,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能力。要更加广泛地服务全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在兴皖富民,建设美好安徽中发挥专业作用,实现注册会计师职业价值。行业协会和广大事务所要合力而为,攻坚克难,坚定发展信心,实现行业的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同步。
  二、围绕行业诚信建设主线,构建行业核心价值观
  以行业“诚信文化建设”为主线,着力构建以诚信文化为核心的行业价值观,提升以诚信执业为重点的行业形象。制定一套行业诚信文化制度,强化对行业诚信标准和制度执行的激励约束。促进事务所自身职业机制和规则的协调统一,促进从业人员诚信执业的自觉、自信、自强;提炼出体现诚信特质,富有文化内涵的“行业精神”,形成全行业共同遵守的诚信理念和行为规范,潜移默化地发挥文化建设对事业发展的深层推动作用,提升行业和事务所发展的软实力。
  1.充分发挥各市行业党组织在诚信文化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强化行业诚信的考核激励机制。经考核认定,在诚信建设中取得显著成效的市级行业党组织,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一定数额的经费补助。
  2.充分发挥事务所党支部在诚信文化建设中的基础性支撑作用。加强典型引路、对标提升建设,大力培养示范性事务所党支部和优秀党员,表彰一批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诚信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典型,给诚信者扬名,对失信者施压,增强行业的凝聚力和公信力,打造诚信注册会计师和优秀党员两支队伍。
  3.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诚信文化建设中的组织保障和监督作用。坚持诚信守法,清除兼职、挂名的注册会计师,清理不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事务所股东,优化执业队伍、防范执业风险。积极主动地协调监管各方,整合监管力量、避免重复检查、提高监管效率,共同建立健全对事务所专项检查和违纪违规行为处罚、惩戒的联动机制,突出检查重点、丰富检查手段、提高检查质量,加大惩处力度,完善退出机制。
  三、鼓励事务所做强做大、做精做专,促进行业科学持续发展
  事务所做强做大关系到行业的发展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关系到行业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及企业“走出去”的能力与水平,要把做强做大作为行业发展的主战略,给以高度重视。
  1.省注协采取奖励措施,支持和鼓励全省综合评价排名靠前的事务所,依据自身发展战略,采取重组合并等方式实行强强联合,并实现“五统一”(即在人事、财务、业务、技术标准和信息管理五方面实现统一)。强强合并后,在全国综合评价排名中进入前50名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在全国综合评价排名中进入前100名,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2.对首次进入全国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50名的我省事务所,给予其当年上交省协会留存团体会费比上年增长部分50%的一次性返还奖励;对首次进入全国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100名的我省事务所,给予其当年上交省协会留存团体会费比上年增长部分25%的一次性返还奖励。
  3.对首次进入我省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50名的事务所(含外省在我省设立的分所),给予其当年上交省协会留存团体会费比上年增长部分25%的一次性返还奖励。
  4.允许具有其他专业资质的注册会计师,在事务所统一经营(实现经营战略、品牌、专业资源、人员管理“四统一”)的其他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层任职或执行相关业务。事务所统一经营的相关专业服务业务收入,可作为综合评价排名的依据,事务所年业务收入增长超过1000万元的,增长部分缴纳的会费,给予省协会留存部分50%的一次性返还奖励;事务所年业务收入增长500-1000万元的,增长部分缴纳的会费,给予省协会留存部分25%的一次性返还奖励。
  (上述奖励措施不重复享受,事务所可取其中最高额)
  5.鼓励和引导中小事务所发挥主体意识,找准发展定位,培育服务特色,发挥自身优势,走规模化、多元化、品牌化发展道路。促进形成执业领域各有侧重、市场定位各有特色、服务对象各有倾斜、地域分布较为合理的布局。中小事务所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民生工程、服务财政重点工作中,要深入研究,做精做专,提高传统业务的附加值,拓展服务领域有显著特色,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应,在行业业务拓展带动起示范作用的,经申请认定,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支持事务所开拓承接特殊领域、高端需求、高技术含量的新型业务,省注协对从事上述新业务的事务所开展专门的人才及业务培训。对参加中注协等举办的高端业务培训的事务所股东或合伙人,经本人申请并认定,按培训天数给予一定数额补助。
  四、充分发挥协会职能作用,在服务行业发展上取得新突破
  协会要充分发挥服务行业发展的职能,增强服务行业发展的意识和能力,把提升行业人才队伍素质和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作为服务行业发展的突破口。
  1.加快人才培养步伐,健全人才支持服务体系,启动我省行业领军人才培养,跟进党群人才、后备人才培养,及时向中注协推荐人才进入国际化培养。
  2.改革人才培训模式,继续完善分层次、分类别、专门化的执业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机制。提高主任会计师、股东合伙人的管理能力、提升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能力和新注册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大力培养新业务领域和信息化方面的专门人才,打造“懂业务、精技术”的复合型人才队伍。所有继续教育培训课程免费提供给执业注册会计师。
  3.大力吸引精英人才为行业服务。具有国家承认硕士学位,首次申请执业注册的注册会计师为行业服务满3年,奖励5000元,具有国家承认博士学位,首次申请执业注册的注册会计师为行业服务满3年,奖励10000元。
  4.努力培养行业后备人才。与省内财经院校的合作,鼓励院校开设注册会计师及相关专业,开展行业课题研究,设立课题研究奖励制度,对优秀课题成果,经申请认定,省注协给予经费资助;积极支持事务所建立相关专业学生实习基地,鼓励相关专业学生毕业后进入行业工作,为行业发展储备人才。
  5.进一步创新服务手段。不断完善行业服务和管理信息系统,推进行业经济数据积累和行业数据动态信息建设,构建集办公管理、行业业务防伪报备、会员管理、行业党建、培训服务、行业监管、财务管理和综合评价模块为一体的“行业服务与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协会与事务所之间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以信息化促进行业服务和管理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提升工作效率。
  6.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依托中注协已建立的行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免费提供行业数据库和法律法规库,为事务所开展新业务提供咨询。积极支持事务所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将事务所网站建设、审计软件使用等内部信息化建设情况纳入综合评价体系;引导事务所根据规模不同和需求差异,选择与之相适应的审计软件,推动审计软件的广泛使用,促进事务所内部管理信息化,有效提升事务所的执业质量和诚信水平、内部治理和风险控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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