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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3-8-21
实施时间: 2013-8-1
失效时间: 2014-9-30
法规类型: 营业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6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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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通知》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是指月销售额或营业额在2万元以下(含2万元,下同)。月销售额或营业额超过2万元的,应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
  二、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中,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6万元(含6万元,下同)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可按照《通知》规定,暂免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五、本公告自2013年8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8月21日

  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发布日期】: 2013年08月28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一、本公告出台的背景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以下简称“《通知》”)是对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原则 性的规定,为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增加政策的可操作性,我们就《通知》中销售额或营业额的含义、季度申报销售额或营业额的确定、代开发票等问题做了进 一步明确。
  二、请介绍该公告的主要内容
  该公告主要明确了四个事项:
  (一)《通知》中销售额或营业额的含义:《通知》规定,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为进一步支 持小微企业的发展,便于基层税务机关执行,本公告明确,《通知》中“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包含“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为2万元”。即对增值税小规模 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含2万元),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含2万元),暂免征收营业税。
  (二)季度申报销售额或营业额的确定:按照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规定,部分纳税人可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为避免按月区分,便于实际操作,本公告明 确,对于按季度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6万元(含6万元)的,可按照 《通知》规定,暂免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
  (三)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计算问题: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兼有增值税应税项目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纳税人既属于增值税纳税 人,又属于营业税纳税人。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本公告明确,增值税小规模中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应该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营业 额,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四)代开发票问题:月初或月中,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时,尚不能确定其月销售额是否达到2万元(季销 售额6万元)。按照现行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时,应先缴纳增值税税款。从既保护纳税人利益,又保证税款安全的角度, 本公告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 发票)和普通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14-10-11
实施时间:201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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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zhengwei   2013年8月28日
不错学习下!
qinzhengwei   2013年8月28日
qinzhengwei   201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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