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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意见
发文文号: 京政发[2013]15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3-5-31
实施时间: 2013-5-31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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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电子商务是战略新兴产业与现代流通方式的重要内容,是科技和文化创新的重要抓手和实现途径。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是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扩大消费需求,提升城市高端资源汇集、产业链条重组和技术创新等功能,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重要支撑;是转变首都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更好地实现市场对资源基础性配置作用的重要举措;是推动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应用,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培育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能力的必然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经营效率高、交易成本低、受众覆盖面广的优势,将电子商务与物流业及科技、金融、文化创新紧密结合,服务首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打造与世界城市要求相适应的国际商贸中心,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转变首都经济发展方式,推进机制创新。以高端引领、创新驱动、绿色发展为方向,以创新激励和环境营造为重点,以提高效率和便民利民为目的,促进发展,强化规范,不断普及电子商务应用,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对首都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度。
  (二)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高效优势,坚持政府推动与企业主导相结合、积极促进与规范发展相结合、培育龙头与普及应用相结合、营造环境与加强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以创新驱动和示范引领推动全市电子商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着眼于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战略目标,发挥首都在人才、金融、科技、教育等领域的比较优势,打造全球电子商务核心节点城市,积极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加快建立与电子商务发展相适应的管理体制,优化完善电子商务支撑和服务体系。到2015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规模超过1万亿元,电子商务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力争达到15%。保持本市电子商务重点行业在全国的领军地位,并在重点领域实现突破,成为发展环境最优、服务和规范经营水平最高的电子商务应用首善之区。
  二、推动电子商务创新发展
  (四)鼓励电子商务经营模式创新。鼓励企业开展以新技术为依托、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的电子商务模式创新,整合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开展专业化、特色化服务,满足消费者数字服务需求。鼓励针对个人文学创作、新闻、创意、设计等版权资源交易,探索开展个人对企业电子商务经营模式。鼓励企业发展虚拟物品交易、社区互动交流、网络游戏及数字娱乐等新兴服务。
  (五)鼓励电子商务技术创新。加强下一代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位置服务等关键技术在电子商务领域的研究与应用。鼓励软硬件及系统集成企业创新服务模式,为电子商务用户提供各类应用和安全服务。鼓励通信运营商加强宽带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新一代通信网络的覆盖范围和服务水平,为电子商务用户提供接入、托管及解决方案等服务。
  (六)支持电子商务机制创新。鼓励建设电子商务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形成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推动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电子商务创业园,鼓励建设电子商务创新孵化器,强化对电子商务技术及模式创新的创业辅导、法律咨询、信息服务、人才培训和资金扶持。
  三、推进电子商务普及和特色发展
  (七)大力普及电子商务应用。支持农产品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和应用,建立跨区域农产品市场供给与需求信息的沟通渠道。支持现代制造业开展电子商务,实现零配件采购与分销的网上交易。鼓励商业服务业开展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业务。支持金融、会展、文化、教育、票务、娱乐、影视、游戏等领域开展数字内容电子商务服务。鼓励养老、医疗、家政、缴费、就业、交通信息等民生领域开展面向公众的电子商务服务。充分利用电子商务覆盖面广、便利性高的特点,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和持续改善社会民生服务,带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
  (八)大力发展网络零售。积极发展企业面对消费者的网络零售模式,保持领军优势。鼓励利用新技术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客户咨询、商品配送、投诉受理及退换货等方面的服务水平。鼓励支持传统企业应用信息技术开展线上线下互动经营,建立网购体验店,提高消费者购物体验和便利程度。鼓励企业优化物流仓储布局,扩大配送范围,提高服务效率。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在对外发展上抢占先机。
  (九)鼓励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建设。规范、发展千亿元规模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支持扩大交易品种范围,在铁矿石、碳交易等领域建设平台,保持棉花、化工、钢铁、木材等市场在国内的优势地位。逐步建立本市大宗商品价格指数,增强定价话语权,提升信息领先优势和交易枢纽地位,完善交易环境和监管机制,形成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体系。
  (十)推进电子商务专业服务。鼓励开展基于信息技术的电子商务平台服务,提供技术支持、在线采销、供应链优化、经营管理及人员培训等服务。支持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发展,为中小企业开拓境外市场提供信息发布、交易撮合、融资、供应链管理等全流程服务。鼓励开展代运营、数据挖掘、信用查询、咨询培训、会展推介、金融等内容的外包服务。
  (十一)促进电子商务聚集区发展。鼓励建设电子商务聚集区,形成电子商务业态特色。鼓励对聚集区在网络资费、资金扶持、土地利用和招商引资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在业态创新、产业链整合、统计等方面先行先试,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四、完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
  (十二)高标准建设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信息化基础设施,构建宽带、融合、泛在、安全的信息网络体系,提高网络覆盖范围和服务水平。推动射频识别、智能终端、系统集成、网络与信息安全等核心技术与关键技术的自主研发和产业化推广应用。进一步对接“宽带中国”战略和“智慧北京”建设,全面提升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十三)健全电子商务安全认证体系。鼓励认证服务机构实现交叉认证,推进数字证书跨地区、跨行业互认兼容。进一步完善可靠的电子签名与认证服务体系。培育发展具有社会公信力的电子商务认证服务机构。加强技术应用和标准建设,确保认证信息的真实性、私密性和完整性,维护电子商务交易安全。加强国际认证合作。
  (十四)构建安全高效的金融电子商务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和支付服务机构共同搭建安全、兼容、快捷的在线支付平台,满足电子商务活动中多元化、个性化的支付需求。支持发展面向全国的支付服务品牌。推广金融IC卡的行业应用和融合。按照在线支付业务市场准入制度强化规范管理。加强防范支付风险,推进支付平台与信用体系对接,确保在线支付安全。
  (十五)促进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构建信用记录完善、征信体系健全、信用服务便捷可靠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支持电子商务企业组建企业信用自律组织,加强信用信息征集、使用、评价和管理,构建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
  (十六)优化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结合本市物流规划,鼓励建设现代化、集约型公共电子商务专业园区和配送基地,鼓励发展基于移动定位、物联网等技术的现代化物流配送服务。支持建立物流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提升物流配送信息化水平。重点培育一批服务全国的网络购物专业配送品牌。支持电子商务企业、物流配送企业、连锁超市和社区服务组织建立社区终端共同配送服务网络。
  五、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十七)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健全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组织保障体系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职责,加强协作。着眼长远,创新思维,以积极促进和规范发展两手抓为原则,打通关键支撑环节,创新、调整机制约束,完善发展环境,努力解决电子商务与传统企业管理协调发展问题,有效调动企业、科研机构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经济信息化委、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科委、市统计局、市质监局、市民政局、市政府法制办、中关村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北京海关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对电子商务进行推进和管理。
  (十八)加强规范监管。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及《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参照相关行业法律及规定,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创新监管模式。建立诚信体系,营造健康、安全、有序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有效防控网络交易风险,保障信息安全,保护企业及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增强电子商务企业诚信规范经营自律意识,树立诚信电子商务企业形象,提高全社会诚信经营水平。
  (十九)推进政策创新。充分利用现有政策优势并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参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试点、科研经费管理改革、股权激励和对接现代服务业等试点工作。各产业资金政策加大向电子商务倾斜。加快研究电子发票应用方式。在安全支付、可信体系等方面探索地方性政策试点。
  (二十)健全法制保障。针对电子商务交易、信用、物流、供应链协同、融资服务等环节开展法规制度研究,围绕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网络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电子合同管理、电子商务市场监管、网络信用信息管理与服务等电子商务发展关键领域,针对电子商务企业自建物流配送点工商登记注册、物流配送车辆管理、网络商标品牌注册与管理、电子商务网络侵权处理等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研究制订相关规范性文件,依法保护交易双方权益、规范经营行为。
  (二十一)完善统计调查体系。根据本市电子商务发展特点,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统计方法制度和统计监测体系,及时全面反映本市电子商务在各产业部门的发展规模、结构变化、发展水平和趋势。
  (二十二)加强舆论宣传和人才培养。加大电子商务宣传力度,加强对网络服务诚信经营情况、网络交易及风险防范知识的宣传,引导公众正确使用互联网,增强对电子商务的信任度和风险防范意识。加强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和使用,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建立人才激励机制,保持人才队伍的相对稳定。积极推动和完善电子商务人才服务机制,建立培训基地,促进电子商务专业人才成长和合理流动。
  (二十三)充分发挥专家和中介组织的作用。发挥首都智力优势,建设并发挥电
  子商务专家委员会作用,为北京电子商务发展出谋划策。鼓励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开展国内外交流,学习发达国家和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整合本市电子商务行业资源,培育首都品牌。发挥中介组织在行业自律、营造诚信环境及协调、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为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发挥积极作用。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3年5月31日
  附件:
  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任务分工
  一、推动电子商务创新发展
  (一)推进电子商务经营模式创新
  任务内容:支持企业创新经营模式,整合公共资源,开展特色化服务。支持企业利用新技术,拓展新领域,探索开展个人对企业电子商务经营模式。
  牵头单位:市商务委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二)推进电子商务技术创新
  任务内容:加强下一代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应用。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新一代通信网络的覆盖范围和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
  (三)支持电子商务机制创新
  任务内容:支持建设一批电子商务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培育电子商务创业园,鼓励建设电子商务创新孵化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推进电子商务普及和特色发展
  (四)普及电子商务应用
  任务内容:支持农产品流通领域、商业服务业开展电子商务业务。
  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单位:市农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深化大型工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
  任务内容:推动大型工业企业电子商务深度应用,提升产业链协同水平。
  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
  协办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六)推动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深度应用
  任务内容: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对接,推动中小企业利用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提升综合竞争能力。
  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
  协办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七)支持新兴领域电子商务应用
  任务内容:支持金融、会展、文化、票务、娱乐、影视、游戏等领域开展数字内容电子商务服务。
  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市文化局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八)大力发展网络零售
  任务内容:积极发展企业面对消费者的零售模式,保持领军优势。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优化经营流程和物流仓储布局,提高服务效率。
  牵头单位:市商务委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北京经济技
  术开发区管委会
  (九)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任务内容: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实现电子商务跨境服务。完善政策促进和风险防控,提高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的便利度。
  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北京海关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金融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十)鼓励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建设
  任务内容:规范、发展千亿元规模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支持扩大交易品种范围。逐步建立本市大宗商品价格指数,提升信息领先优势和交易枢纽地位。在铁矿石、碳交易等领域建设平台。
  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
  (十一)推进电子商务专业服务
  任务内容:支持企业搭建平台,提供全流程服务。鼓励开展代运营、数据挖掘、信用查询、咨询培训、会展推介、金融等内容的外包服务。
  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协办单位:市科委、市工商局、中关村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二)促进电子商务聚集区发展
  任务内容:重点打造一批电子商务聚集区,提高创新和专业服务能力,吸引企业集群式发展。
  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协办单位:市科委、市工商局、中关村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三)推进民生服务领域电子商务应用
  任务内容:支持养老、家政、缴费等领域开展面向公众的电子商务服务,支持发展便民、利民、惠民的社区网络服务平台。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科委
  三、完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
  (十四)高标准建设电子商务基础设施
  任务内容:建设国内领先的信息化基础设施,构建宽带、融合、泛在、安全的信息网络体系,提高网络覆盖范围和服务水平。推动核心技术与关键技术的自主研发和产业化推广应用。
  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财政局
  (十五)健全电子商务安全认证体系
  任务内容:按照国家各相关部委出台的政策和管理办法,支持认证服务机构实现交叉认证,推进数字证书跨地区、跨行业互认兼容。完善可靠的电子签名与认证服务体系,维护电子商务交易安全。培育发展具有社会公信力的电子商务认证服务机构。
  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局、市公安局、市科委
  (十六)构建安全高效的金融电子商务服务体系
  任务内容:支持发展面向全国的支付服务品牌。推广金融IC卡的行业应用和融合。按照在线支付业务市场准入制度强化规范管理。
  牵头单位: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协办单位:市金融局、市商务委
  (十七)促进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
  任务内容:构建便捷可靠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支持电子商务企业组建企业信用自律组织。
  牵头单位:市商务委
  协办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金融局、市工商局
  (十八)优化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
  任务内容:支持建设现代化、集约型公共物流园区和配送基地。支持建立物流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提升物流配送信息化水平。重点培育一批服务全国的网络购物专业配送品牌。支持建立社区终端配送服务网络。
  牵头单位:市商务委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中关村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
  任务内容:健全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组织保障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协作。研究解决电子商务与传统企业管理协调问题,制定重大政策措施。
  牵头单位:市商务委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经济信息化委、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科委、市统计局、市质监局、市民政局、市政府法制办、中关村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北京海关
  (二十)加强规范监管
  任务内容:完善网络维权及电子商务监督管理规范,依法打击网上违法经营行为,有效防控网络交易风险,保障信息安全,保护企业及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市质监局
  (二十一)推进政策创新
  任务内容:充分利用现有政策优势并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各产业资金政策加大向电子商务倾斜。在安全支付、可信体系等方面探索地方性政策试点。
  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协办单位:市科委、市工商局、中关村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二)推进电子发票应用
  任务内容:加快研究电子发票应用方式。
  牵头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商务委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二十三)健全法制保障
  任务内容:针对电子商务交易环节,围绕交易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研究制订相关规范性文件。
  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工商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二十四)完善统计调查体系
  任务内容:完善电子商务统计方法制度和统计监测体系,及时全面反映本市电子商务在各产业部门的发展规模、结构变化、发展水平和趋势。
  牵头单位:市统计局、市商务委
  协办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二十五)加强舆论宣传和人才培养
  任务内容:加大电子商务宣传力度,举办电子商务专题会展,搭建国际电子商务信息、技术和人才交流合作平台。积极推动和完善电子商务人才服务机制,建立电子商务培训基地,促进电子商务专业人才成长和合理流动。
  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人力社保局
  协办单位: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科委
  (二十六)充分发挥专家和中介组织的作用
  任务内容:成立电子商务专家委员会。整合本市电子商务行业资源,培育首都品牌。支持中介组织在加强行业自律、营造诚信环境及协调、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牵头单位:市商务委
  协办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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