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其他税费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告服务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暂缓申报的公告
发文文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4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12-17
实施时间: 2012-12-17
失效时间: 2013-1-31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353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问题的通知》(财综[2012]68号)规定,自2012年11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我省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因征收管理系统的原因,自2012年11月(税款所属期)起,我省(不含深圳市)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暂缓申报,具体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省广告服务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号
发文部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3-1-31
实施时间:2012-11-1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广告服务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问题 2012/11/29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省广告服务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 广东省国家税务 2012/11/1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广告服务业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信息 货劳[2013]2号 2013/1/24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增值税和 深圳市国家税务 2013/7/1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广告服务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深圳市国家税务 2013/1/29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广告服务业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 2013/9/11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广告服务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问题 深圳市国家税务 201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