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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云南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注税发[2012]8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2-10-23
实施时间: 2012-10-23
失效时间: 2013-10-21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阅读人次: 3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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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对税务师事务所参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从事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的税务中介机构,必须是省级税务机关审批成立,领取营业执照,具有省级税务机关核发的执业证书并纳入云南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备案管理,年检合格,执业注册税务师超过5人,年业务收入在100万元以上的税务师事务所。
  二、为了保证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质量,今后将对税务师事务所参与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的准入条件实施动态管理,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将每年对税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及参与土地增值税清算签证的质量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并结合年业务收入的动态变化、鉴证报告采用情况,合理修订完善准入条件,适时调整并重新公布准入名单。对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予以补进,对执业评估不合格的予以淘汰,被淘汰的事务所五年内不得从事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
  三、符合清算条件并取得A级以上(含A级)等级的税务师事务所,可在全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其他税务师事务所只能在其机构所在地的州、市辖区内从事清算鉴证业务。
  四、从事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的税务师事务所,必须在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之前,将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执业证书、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开发企业的清算鉴证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给开展清算鉴证业务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查验。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查验后,方可开展清算鉴证业务。
  五、符合清算条件的税务中介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的通知》(国税发[2007]132号)等文件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对清算项目进行鉴证所出具的签证报告,应由2名以上(含2名)注册税务师在鉴证报告上签字盖章。对税务中介机构在审核鉴证中违反法律法规或出具虚假涉税文书,一经查实即取消其从事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的资格,造成纳税人未缴或少缴税款的,按照《注册税务师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14号令]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六、税务师事务所要加强学习,熟练掌握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土地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在清算鉴证工作中,应遵守行业规章制度,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获取充分、完整、真实证据基础上,根据审核鉴证的具体情况,出具真实、合法的鉴证报告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加强自我约束,不得以承诺“少缴税、规避国家税收”等错误方式误导吸引客户,扰乱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市场。
  七、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云南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税务师事务所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云税注发[2011]14号)同时废止。(云税注发[2011]14号)确定的38家税务师事务所,如不在本通知公布的准入名单之中的,不得再从事土地增值税的清算鉴证业务,不得再接新的清算鉴证业务,但在本通知下发之前已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清算鉴证协议的项目(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在通知下发之后30日内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可继续完成清算鉴证。
  云南省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准予参与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排名不分前后)
  二0 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云南省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准予参与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
  1、云南天赢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云南瑞鑫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3、昆明群兴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4、文山安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3月22日更名为云南安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5、云南云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6、云南瑞光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7、云南汇众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8、云南玉溪仁人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9、昆明尚贤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0、昆明鸿润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1、昆明云能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2、昆明佳达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3、昆明中兑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4、云南中旺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5、昆明至仁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6、昆明云邦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7、云南亚太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8、昆明庆盈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9、昆明迅达利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云南玉合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1、云南智德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2、云南曲靖英莱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3、曲靖嘉禾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4、昆明天润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5、云南永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6、云南合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7、昆明瑞群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8、昆明华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9、昆明易亨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0、昆明誉方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31、云南曲靖中立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2、云南志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3、云南平云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4、云南曲直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35、云南玉溪方正合伙税务师事务所
  36、北京天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云南分所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云南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云税注发[2013]44号
发文部门: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2013-10-21
实施时间:2013-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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