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未完工产品计税毛利率确定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济地税发[2009]71号
发文部门: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 济南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2-31
实施时间: 2008-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济南
阅读人次: 5218
评论人次: 1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和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鲁地税发[2009]3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确定如下,请贯彻执行。
  一、开发项目位于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未完工产品计税毛利率为15%。
  二、开发项目位于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的,未完工产品计税毛利率为10%。
  三、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济南市国家税务局济南市地方税务局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评论 / 法规有奖纠错 评论文责自负,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网站及其关联方的任何倾向或立场

旧评论(此处已关闭评论功能):
yclin   2013年9月14日
为何都需要金币购买呢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关于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产品 国家税务总局衢 2022/8/4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销售未完工 沈阳市国家税务 2013/5/29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河 2019/10/1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大国税发[2006] 2006/1/1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有关企 厦国税发[2004] 2004/1/1
青岛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2006/1/1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 穗地税发[2004] 2004/1/1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有关 苏国税发[2003] 2003/7/1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关于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产品 国家税务总局嘉 2022/8/16
长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 长春市地方税务 2012/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