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国有资产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关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中积极引入民间投资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资发产权[2012]80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2-5-23
实施时间: 2012-5-23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公司改制的财务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748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国办函〔2010〕120号)精神,积极引导和鼓励民间投资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我们商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中积极引入民间投资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关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中积极引入民间投资的指导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国办函〔2010〕120号)精神,为了积极推动民间投资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坚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深入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
  二、积极引入民间投资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现代产权制度,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转变发展方式。
  三、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中引入民间投资,应当符合国家对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调整的总体要求和相关规定,遵循市场规律,尊重企业意愿,平等保护各类相关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
  四、国有企业在改制重组中引入民间投资时,应当通过产权市场、媒体和互联网广泛发布拟引入民间投资项目的相关信息。
  五、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引入民间投资,应当优先引入业绩优秀、信誉良好和具有共同目标追求的民间投资主体。
  六、民间投资主体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方式出资。
  七、民间投资主体可以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融资租赁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
  八、民间投资主体之间或者民间投资主体与国有企业之间可以共同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共同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境外投资。
  九、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或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增发股票时,应当积极引入民间投资。国有股东通过公开征集方式或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权时,不得在意向受让人资质条件中单独对民间投资主体设置附加条件。
  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时,除国家相关规定允许协议转让者外,均应当进入由省级以上国资监管机构选择确认的产权市场公开竞价转让,不得在意向受让人资质条件中单独对民间投资主体设置附加条件。
  十一、从事国有产权转让的产权交易机构,应当积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功能,有序聚集和组合民间资本,参与受让企业国有产权。
  十二、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引入民间投资,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企业章程,依法履行决策程序,维护出资人权益。
  十三、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引入民间投资,应按规定履行企业改制重组民主程序,依法制定切实可行的职工安置方案,妥善安置职工,做好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偿还拖欠职工债务等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和社会的稳定。
  十四、改制企业要依法承继债权债务,维护社会信用秩序,保护金融债权人和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37号 2015/1/1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对广东物资集团汽车贸易公司改制重组税 粤地税函[2012] 2012/6/8
关于继续支持企业 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7号 2018/1/1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减免江苏兴盛永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契 2010/5/26
关于继续执行企业 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 2021/1/1
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5号 2015/1/1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华中华能武汉阳逻电厂改制重组过程 鄂地税函[2006] 2007/10/11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契税 川地税发[2006] 2006/11/20
关于继续实施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 202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