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发票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第二批手工中文四联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改为千元版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国税稽[2003]34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6-2
实施时间: 2003-6-2
失效时间: 2004-12-29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385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1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将第二批手工中文四联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改为千元版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改版的手工中文四联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共160箱(箱号从401一560)12,800本,发票代码为:3100031141,发票号码:00800001-01120000。
  二、更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法仍按照沪国税稽[2003]25文的规定执行。
  三、为便于今后对这批改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核查,现将专用发票十位代码的最后一位“1”改为“9”,即由原来的31011031141改为31011031149,同时,凡领用此批专用发票的税务局在CTAIS系统中应注明“中文四联万改千”。
  四、各单位在领用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局稽管处联系。
  二00三年六月二日
  抄送: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司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财法[2004]107号
发文部门: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4-12-29
实施时间:2004-12-29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 京国税函[2009] 2009/7/6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增值税专 内蒙古自治区国 2010/10/1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增值税专 川国税函[2003] 2003/8/4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取消认证友情提示 2017/3/1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工本费的通知 云国税发[2001] 2001/10/1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重申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限额、限量 青国税发[2003] 2003/1/1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协 冀国税函[2001] 2001/2/20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修改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 2017/11/9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开展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 国家税务总局福 2018/6/15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丢失增值 深国税函[2010] 201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