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道路班车客运运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价格发[2011]123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7-13
实施时间: 2011-9-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381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物价局、交通运输局(委):
  根据《山东省<汽车运价规则>实施细则》(鲁价格发[2011]18号)有关规定,现将我省道路班车客运运价等有关事项明确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山东省道路班车客运运价(上限)按附件1执行。
  二、道路班车客运燃油附加费按照《关于明确道路班车客运燃油附加费联动办法的通知》(鲁价格发[2011]85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车辆通行费按实载率55%计算。
  四、旅客站务费暂按山东省交通厅、省物价局《关于汽车客运站收取旅客站务费的通知》(鲁交财[1999]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五、行包运费按每千克千米0.002元计收,尾数不足1角的四舍五入。
  六、道路运输经营者应严格执行客运价格公示、备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山东省道路班车客运票价备案表见附件2),在经营场所实行明码标价。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客运价格监管;对各种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价格主管部门要严肃查处,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本通知自2011年9月1日起执行。
  附件:1.山东省道路班车客运运价(上限)表
  2.山东省道路班车客运票价备案表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相关附件:
附件1-2.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确定礼宾出租汽车 青价费[2014]39 0001/1/1
济南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济南市城市客运出租车运价的通知 济价费字[2014] 2014/9/18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同意调整本市货运出租汽车运价的复函 沪价管[2011]4号 2011/3/15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严格执行道路班车客运运价政策的通知 鲁价格发[2011] 2011/11/30
南昌市物价局关于核定我市汽车旅客运价并颁发《南昌市汽 洪价商价字[201 2012/4/28
大连市物价局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交通局关于调整我市出租 大价发[2014]34 2014/6/1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汽车运价规 闽交运[2010]37 2010/8/16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省农村道路旅客运 粤价[2010]281号 2010/12/10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煤矿专用铁路运价的通知 鲁价格发[2009] 200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