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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我区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意见
发文文号: 桂政办发[2010]215号
发文部门: 广西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0-11-25
实施时间: 2010-11-25
法规类型: CPA行业其他规定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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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我区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我区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注册会计师行业是运用专业特长,对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进行鉴证,并提供会计、税务、管理咨询等商务服务的中介行业。改革开放以来,我区注册会计师行业致力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对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目前,我区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近130家,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300人,从业人员近3000人,年业务收入超过3亿元,注册会计师执业范围和服务对象不断扩大,执业能力不断提高,执业质量逐步改善,社会影响力日益扩大。但是,我区会计师事务所总体规模偏小、发展速度缓慢、拔尖人才匮乏、业务领域不宽、整体竞争力偏弱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整体水平与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要求及全国会计行业平均发展水平还有一定差距,与发达省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水平还有较大差距。
  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成,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2号),我区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历史最好的发展时期,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切实加快我区注册会计师行业科学发展,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整体水平和服务质量,对于维护我区市场经济秩序和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我区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密切配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行业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服务职能,做大做强做精我区注册会计师行业。
  二、加快我区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针对影响和制约我区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解放思想,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强行业监管,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和组织建设,加大行业人才培养力度,通过必要的扶持政策和鼓励措施,拓宽执业领域和执业范围,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向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提高执业质量和服务能力,改善执业环境和内部治理,全面提升行业的竞争力、公信力和影响力,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1.规模结构优化,整体水平提升。把握我区经济发展重点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发展机遇,形成不同规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领域各有侧重、市场定位各有特色、服务对象各有倾斜、地域分布较为合理的有序竞争格局,力争全区行业业务收入在“十二五”期间比“十一五”期间翻两番。积极推动1-3家在我区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成为全国综合排名前10位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分所或成员所,或吸引全国综合排名前10位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总部落户我区或在我区设立分所;重点扶持3-5家进入全国综合排名前100位会计师事务所;着力培育20-30家具有较大规模和良好信誉,能够为大中型企业提供专业服务、管理规范的会计师事务所;加强引导、规范发展一批专业特色突出、服务角色灵活,能够为广大事业单位、社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小规模企业提供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人员素质提升,执业质量提高。建立健全行业人才培养机制,进一步打造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注册会计师类)的选拔培养品牌,培养100名左右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业绩突出、在行业中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复合型注册会计师人才。实现我区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有大幅度的提高,会计师事务所能够严格按照执业准则要求,出具审计、咨询等相关报告;各会计师事务所基础工作扎实,能按照相关行业标准建立适合本所的执业质量控制体系。
  3.组织形式完善,内部治理有效。会计师事务所依法采用与其发展战略、业务特点和规模相适应的组织形式,具备条件的可开展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试点工作,通过联合重组等方式实现优势互补、做大做强的目标,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走跨越式发展道路。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健全透明高效、相互制衡的内部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执业责任保险制度。积极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信息化水平,基本实现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利用信息化手段实施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和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4.管理机制健全,执业环境改善。健全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和自律机制,强化行政监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服务、协调和行业自律管理作用,维护注册会计师行业秩序,积极促进我区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大做强。加快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激励措施,进一步拓宽执业领域,树立与企业同步走出去的国际化发展战略,以东盟市场为起点,拓展东盟国家审计、咨询等服务。打破制约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壁垒,切实解决人为限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和干预注册会计师独立发表审计意见的问题,为会计师事务所创造更加公平的执业环境。
  三、加大促进我区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和引导力度
  (一)设立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专项资金。自治区财政厅要设立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引所入桂”、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会计业务外包服务、社会援助审计业务、拓展东盟国家业务等奖励和补助,鼓励会计师事务所优化整合、做大做强做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自治区财政厅另行制定。
  (二)优先支持我区注册会计师行业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2号)关于“培育中介服务等专业服务机构”的精神,重点发展注册会计师信息服务,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行业对先进制造业、其他服务业等重点产业的支撑服务作用,大力开发企业理财服务、结算服务等业务,主动引导、优先组织我区注册会计师行业参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重点围绕石油化工、汽车、机械、冶金、化工、钢铁、林浆纸、修造船、电子信息、粮油加工、新能源等重点产业和战略性产业,以及防城港钢铁基地、钦州炼油项目、北海铁山港石化等重大项目开展专项服务,提高我区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和能力,促进我区会计师事务所加快业务转变和升级。
  (三)严格执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应该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商部门在企业年度检验时,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和从事金融、证券、期货的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保险、创业投资、验资、评估、担保、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公司等有关公司,要求公司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所具的审计报告。自治区国资委及其他履行国有企业监管职责的区直部门,要建立健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规范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审计报告作为政府有关部门考核检查的参考依据。我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应当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资本验证、涉税鉴证等业务的基础上,积极在企业改制、清产核资、绩效考核、司法鉴定、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内部控制、投资决策等鉴证或咨询业务领域加大购买注册会计师服务力度。
  (四)探索建立财政性资金、公共服务项目社会审计制度。探索建立注册会计师行业参与对财政性资金、公共服务项目的审计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扩大注册会计师行业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审计业务。自治区财政厅要会同区直有关部门制定医疗卫生机构、大中专院校财政性资金审计管理办法。公立医院、高等院校要率先引入注册会计师审计,提交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报告。将基金会、民办学校等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表纳入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完善非营利组织审计管理办法。探索建立财政性资金、公共服务项目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备制度。
  (五)实施注册会计师行业“走出去”战略。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为契机,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等有关部门要积极搭建服务平台,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参加外贸知识、东盟国家政策制度学习培训及国情咨询等工作;支持行业举办东盟国际会计论坛,开展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会计合作;推动与东盟国家会计、审计执业标准等方面的比较研究,推进与东盟国家在注册会计师人才培养方面的交流活动;扶持会计师事务所在东盟国家开展宣传、参展及专题推介活动;支持注册会计师行业为我区企业进入东盟国家开展业务提供相关服务。
  (六)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收费。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要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96号)等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和完善我区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政策,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加强收费监督检查,对乱收费行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相关规定实行处罚。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建立健全注册会计师行业拔尖人才培养制度。围绕行业拔尖人才建设,以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注册会计师类)培养项目为平台,建立健全人才选拔、培养、考核制度。有计划、分层次培养适应行业发展要求的复合型注册会计师,建立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库,充分发挥拔尖注册会计师的带动和促进作用。自治区财政厅、行业协会牵头与国内国际大型事务所、高校等机构建立高级拔尖人才培养合作关系。
  (八)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财政部、农业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10〕4号),制定我区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实施意见,鼓励我区有条件的地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承办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业务,帮助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强化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四、严格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
  (一)严格市场准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严格会计师事务所设立、注册会计师注册审批。要充分运用信息手段和其他行之有效的方式及时跟踪了解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有关信息和动态,防止出现重审批、轻监管等问题。会计师事务所之外的其他中介机构和个人不得承办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禁止会计师事务所一所多章分头签发业务报告等行为。
  (二)加强行政监管。重点建立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和质量控制评价体系为核心的分类监管制度,科学划分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类型,建立公平合理的分类管理指标,定期向社会公布分类标准和会计师事务所指标信息,引导各部门、各单位根据业务需求选聘不同类别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完善以会计师事务所报备为核心的日常监管制度及定期检查制度,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所设立资质条件、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等方面的监管,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资格的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会计师事务所一所多章分头签发业务报告、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完善注册会计师资格年检制度,清理不符合资质条件的注册会计师。研究建立注册会计师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将强化监管与改进服务结合起来,大力整顿注册会计师行业秩序,维护注册会计师行业合法权利。自治区财政厅牵头,工商、税务、物价、证券等部门配合,建立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的协调机制,实现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不断提高监管效能,避免多头监管、重复检查,切实减轻会计师事务所的负担。
  (三)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完善行业信用管理制度和诚信档案制度,积极探索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制度,建立推广行业从业人员诚信宣誓制度和会计师事务所诚信公约制度,加大行业的诚信建设力度。完善事务所鉴证业务报告防伪管理办法及行业惩戒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注册会计师和其他从业人员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的专业胜任能力培训力度,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加强注册会计师能力建设;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提高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准,维护注册会计师职业形象。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服务、监督、管理、协调”职能,加强行业信息化建设,严格执行注册会计师注册、考试、继续教育、执业质量检查等制度,为会员提供及时的技术援助和服务,切实加强协会自身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五、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的诚信建设和内部治理
  (一)加强诚信建设,塑造诚信形象。会计师事务所要大力弘扬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的职业风尚,形成以独立、客观、公正为原则的注册会计师核心价值观。事务所加强员工的学习培训,树立诚信意识、责任意识、协作意识;深入推进法制教育和诚信建设,引导事务所员工将个人发展和事务所发展目标相联系,不断提升会计师事务所的诚信度和公信力。
  (二)狠抓内部治理,建设人合文化。会计师事务所要建立以人为本,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章程、合伙协议为核心,加快完善“权责清晰、决策科学、管理严格、和谐发展”的内部治理机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按照质量控制准则的要求,完善业务质量复核、检查以及责任追究制度。要切实落实职业风险基金制度,提高抵御执业责任风险的能力。要建立健全员工聘用管理和权益保障制度。要建立督促员工不断提高综合素质的激励机制,营造尊重员工、理解员工的和谐氛围,解决员工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丰富职工文化生活。主任会计师、合伙人(股东)和高级管理团队要起表率作用,加强自身学习,不断加强事务所民主管理,引导和规范从业人员行为,形成团队的向心力,提升核心竞争力。
  六、强化组织领导,扩大行业影响
  (一)加强行业党建,强化行政领导。自治区财政厅要通过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工作,进一步理顺行业党建的管理体制,为行业发展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基层党组织,发展壮大党员队伍,做到行业党组织全覆盖,树立行业从业人员的大局意识,提高政治素质。
  各有关部门、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科学筹划,认真实施,确保加快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共同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加快发展。各级财政部门在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中,要重视发挥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的作用。
  (二)依法行政,消除行政壁垒。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一律不准指定中介审计,不得暗中设立门槛,不准人为限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属于社会正常需求的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不得拒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合法有效的业务报告,不得干预注册会计师依法执业,不得限制注册会计师独立发表鉴证意见,有效治理索取回扣佣金等商业贿赂行为。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要做到程序合法、标准公开,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的专业服务优势。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村级会计委托代理记账、财务外包业务、IT支持、社区事业咨询等服务。
  (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大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宣传力度,利用报刊、电视、网站等主流媒体,通过发布新闻和信息、建立行业论坛、搭建东盟商贸平台等方式,大力宣传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性质、职能作用和先进事迹,加深全社会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认知度和认同感,营造理解、支持、尊重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有利氛围,为加快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创造更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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