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结算服务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价[2011]178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7-28
实施时间: 2011-8-1
失效时间: 2012-7-3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487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广东联合电子收费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根据你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经研究,现就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结算服务费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11年8月1日起,非现金结算的结算服务费由按结算额的1.5%计收调整为按结算额的0.8%计收。
  二、现金结算的结算服务费仍按超额递减的方式计收,年结算额3亿元(含3亿元)以下部分按1%计收,3亿元以上至6亿元(含6亿元)部分按0.75%计收,6亿元以上至10亿元(含10亿元)部分按0.5%计收,10亿元以上部分按0.25%计收。
  上述收费标准有效期至2012年7月31日止。有效期满后,再根据你公司的运营情况重新确定收费标准。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 粤价[2012]22号 2012/1/15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有关 鲁政字[2014]23 2014/12/31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高速公路联网收费非现金结算服务费 粤价[2010]151号 2010/8/1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高速公路BOT项目管理 川办发[2014]94 2014/12/10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建设的 甬政发[2013]63 2013/5/14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深沿江高速公路广州 粤费[2011]4号 2011/6/23
关于印发《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交公路函[2021] 2021/6/2
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 国办发[2019]23 2019/5/16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常张高速公路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湘地税函[2002] 2002/5/13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高速[高等级]公路实行联网收费有关 黔地税发[2009] 2009/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