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推进航空煤油价格市场化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价格[2011]1419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1-7-7
实施时间: 2011-7-7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95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
  经国务院批准,现就进一步完善航空煤油出厂价格形成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航空煤油出厂价格逐步实行市场定价。为平稳推进市场化改革,过渡期间航空煤油(标准品)出厂价格暂按照不超过新加坡市场进口到岸完税价的原则,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出厂价格由进口到岸完税价和贴水两部分构成。
  二、航空煤油进口到岸完税价格由采价期新加坡市场平均离岸价格加海上运保费、关税、增值税、港口费等因素构成。其中,采价期为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海上运保费暂按每桶2美元确定;港口费暂按每吨50元确定;汇率为采价期内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基准汇率的平均值;吨桶比为1:7.9。
  三、贴水由供需双方考虑市场供求、运费、交易数量、国际市场油价走势等因素协商确定。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公司供中航油公司航空煤油的贴水每年协商一次,并于年底前将协商结果分别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和民航局备案。如出现较大分歧,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进行协调。
  四、航空煤油出厂价格每月调整一次,调价时间为每月1日。初期,新加坡市场航空煤油进口到岸完税价格暂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
  五、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公司供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航空煤油价格暂按新加坡市场航空煤油进口到岸完税价格执行。
  六、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航空煤油标准品与非标准品的品质比率,非标准品出厂价格由生产企业按照标准品出厂价格和品质比率确定。
  七、新机制自2011年8月1日起实行。2011年8月至12月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公司供中航油公司航空煤油的贴水于7月底前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和民航局备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一一年七月七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贵州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贵阳市[含清镇市]居民用管道煤气价 黔价格[2010]23 2010/3/6
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交通厅关于建立甘肃省公路客运运价与 甘价服务[2006] 2006/10/25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农资价格专项检查的 青发改价检[201 2011/3/15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关于公布 沪价费[2013]2号 2013/4/12
关于公布8月份航空煤油进口到岸完税价格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201 2011/8/1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劳动保险报表价格的批复 大价农轻字[200 2001/3/15
关于制定西林瓶包装的辅酶A价格问题的通知 发改电[2007]63 2007/3/5
浙江省价格条例 浙江省人大常委 2014/1/1
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简化调价操作方式等有关事项的通 发改电[2016]26 2016/1/13
关于完善航空煤油价格接轨办法及价格调整的通知 计电[2001]113号 2001/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