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个人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费基本医疗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财法[2006]12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8-23
实施时间: 2006-8-23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591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市地税局各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费 基本医疗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2005年度,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706.33元,据此计算,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上限额共1949元。以后年度,市地税局每年将根据市统计公报有关数据发布当年扣除上限标准。
  二、待我市新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后,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再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费 基本医疗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规定标准执行。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鄂政办发[2014] 2014/10/30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 青住金发[2016] 2016/7/1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住房公 浙江省九届人大 2001/11/2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沪公积金[2015] 2015/8/26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关于公开征求对《国家税务总局 2023/6/14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 沪公积金管[201 2016/11/29
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09/2/1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200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 京房公积金管委 2007/4/16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二○一三年住房公积 津公积金中心发 2013/6/5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 榕政综[2016]39 20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