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表彰奖励纳税人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发[1999]9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1999-6-7
实施时间: 1999-6-7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70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近据反映,一些地区为鼓励纳税人积极纳税,对一些纳税大户实行重奖,为防止出现动用国家税款奖励纳税人的现象发生,确保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国库,国家税务总局重申以下要求:
  一、依法征税是税务机关应尽的职责,各级税务机关必须严格依照税法规定征缴税款,不得以任何形式动用国家税款奖励纳税人。税收是国家依法向纳税人征收的收入,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必须依法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擅自动用。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采取各种方式动用国家税款的,一经查实,必须严肃处理,并追究主要决策者的法律责任。
  二、依法纳税是纳税人的法定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不得以任何借口和手段逃避纳税义务,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偷逃税款者,必须严厉打击,以确保税法的严肃性。
  三、对依法纳税、自觉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进行表彰,应以精神鼓励为主,严禁使用国家税款奖励纳税人。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确认纳税人联系信息的通知 2014/2/8
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明确城市维护 鲁财税[2021]20 2021/9/1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逾期未 国家税务总局青 2018/6/15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确定车辆购置税纳税人自产 国家税务总局河 2020/10/1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致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一封信 2019/1/22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的公 河北省国家税务 2018/5/1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 赣国税发[2009] 2009/12/21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首次办理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 2015/9/25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致全省增值税纳税人的一封信 2022/3/28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 国家税务总局云 201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