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其他各类从业资格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取消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后续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人社厅函[2014]350号
发文部门: 国土资源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时间: 2014-9-18
实施时间: 2014-9-18
法规类型: 其他各类从业资格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19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土资源厅(局):
  7月22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公布取消矿业权评估师等11项准入类职业资格。为切实落实国务院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53号)和《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相关后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144号),将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并就取消准入类职业资格的后续工作作了原则性规定。为做好政策衔接和过渡工作,现就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矿业权评估师资格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后,考试组织、考试科目、考试报名条件保持不变。
  二、矿业权评估师资格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后不再实行执业准入控制,不得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与从事相关职业强制挂钩;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再实行注册管理;取得资格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不再将职业资格管理与特定继续教育和培训硬性挂钩。
  三、已取得原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原有证书继续作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凭证,原有资格仍可以作为具备相应矿业权评估能力和水平的依据。
  四、2014年度原定考试日期推迟,具体考试日期另行通知。
  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将抓紧修订原矿业权评估师相关政策规定,新修订的政策规定颁布前,原人事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0]82号)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各地区人社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和考试考务管理机构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决定,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取消矿业权评估师准入类职业资格各项后续工作,搞好政策衔接,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2014年9月18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撤销2项境外职业资格境内注册资质的通知 人社厅发[2021] 2021/12/2
关于2019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评协[2020]19 2020/8/19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 皖人社秘[2013] 2013/3/12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职业资格 浙人社发[2012] 2012/2/21
关于将北京、乌鲁木齐、大连三市2020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 中评协公告[202 2020/8/19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资格和职 津人社办发[202 2024/1/1
关于落实国务院取消相关职业资格决定的通知 建办人[2015]12 2015/3/27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查询下载2020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 2020/12/16
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6]68号 2016/12/1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 渝府发[2016]54 2016/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