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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09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年检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会协[2009]70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9-8-18
实施时间: 2009-8-18
法规类型: 非执业会员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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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注协:
  根据中注协会协[2009]47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历年非执业会员的年检情况,现将2009年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布置如下:
  一、今年的年检工作将结合换证工作进行,会员的信息已被导入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管理系统,要进一步进行核实,在信息核实之后,才能进行换证工作。因此,各设区市注协要高度重视今年的年检工作,精心部署。加强与会员的联系和沟通,通过报刊和媒体加强宣传,做到应检尽检,保证会员信息的完整。
  二、中注协规定非执业会员换证时间为8月1日至10月31日。各设区市注协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已年检会员的完整信息及时上报省注协,经中注协核实之后为会员换发新的证书。由于非执业会员人员分散,在短时间内很难将全部人员年检完毕,因此各设区市应当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年检的会员进行补检。换证工作中注协规定延续至2010年年检时。
  三、考虑各设区市注协对本区非执业会员人员数掌握不完整,省注协将下发非执业会员情况表给你们,在使用该表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该表中可能包括一些已经注册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的人员或已经转到外省的非执业会员,因此要剔除这些人员(请与2009年注册会计师年检公告核对)。
  2、非执业会员情况表已经排好顺序,请各设区市在使用时不要修改序号,你可以删除其他地区的人员,但是序号不能改变。
  3、非执业会员情况表中的每个栏目必须填满,表格中已有人员的信息必须核对,修改和补充其他栏目时请用红色字体表示。表中没有记载的人员,在表格的最后进行补充,补充时请用蓝色字体表示。
  4、省注协将2004年以前的非执业会员批准文件和考核批准文件印发给你们,请你们仔细核对每个会员的“姓名”、“会员批准文号”、“会员批准日期“、“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日”、“全科合格证号(考核批准文号)”、“全科合格年份”。对于“姓名”、“身份证号码”的变更应出示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上报省注协。
  四、在年检时做好收费和证书的已检盖章工作,将收费情况随年检总结一并报省注协。非执业会员在领取新证书时,应交回旧版证书。
  二OO九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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