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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组织报考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领军人才第二期培训班的通知
发文文号: 会协[2009]20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9-3-23
实施时间: 2009-3-23
法规类型: 执业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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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行业领军人才培养工作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批高起点、高层次的行业领军人才,我会于2008年面向国内大型事务所主任会计师,举办“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领军人才培训班(以下简称“主任班”)”。培训班取得良好效果,进一步拓展了领军人才培养的内涵、扩大了领军人才培养的基础。2009年,“主任班”工作仍将继续开展,并于5月进行选拔测试,现就本次选拔测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及选拔条件
  培养对象:国内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
  报名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1. 担任所在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或者副主任会计师。担任副主任会计师的应当任现职或者同级别职务3年以上;
  2. 所在事务所在中注协2008年度综合排名中列前100家;
  3. 职业道德记录良好,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质量受到过行业惩戒或者行政处罚;
  4. 年龄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培养方式
  对“主任班”学员采取集中培训与跟踪培养相结合、提升能力与扩大影响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具体措施如下:
  1. 开展境内培训。拟组织开展行业内专项培训、各类领军人才联合培训,通过集中强化学习,并安排学员与其他类别的会计领军人才后备人选开展互动、充分交流,提高学员的管理能力,开阔管理思路。
  2. 组织境外考察。组织学员到境外开展考察,了解境外会计行业的发展,学习管理知识,更新管理理念,强化品牌意识,开阔国际视野。
  3. 提供提升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主任班”学员影响力,形成示范效应,并助推学员在行业做大做强和国际化发展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在行业重大决策、重大课题研究过程中,发挥学员专长,鼓励和支持学员参与行业建设,为其扩大影响、提升能力提供平台。
  4. 实施跟踪培养。吸收学员进入中注协行业专家库,并建立动态信息,随时了解学员动向,长期跟踪。
  三、近期培训安排
  2009年8月,将组织第二期“主任班”学员开展为期两周的培训。9月下旬,将与其他类别会计领军人才培训班学员参加四类会计领军人才联合集中培训。2010年,拟组织第二期“主任班”学员赴境外考察。
  具体培训通知将在第二期“主任班”学员选拔最终结果公布后另行下发。
  四、选拔方式
  “主任班”学员采取公开报名,择优录取的方式。请符合条件的事务所在收到通知后报名至当地(总所所在地)注协,每所限报一人。
  请各地方注协于4月15日前以传真及邮件方式将汇总后的报名表、评价意见表(见附件)反馈至我会继续教育部。
  继续教育部联系人:宋祉健;联系电话:(010)68721166—1405;传真:(010)68721166—5402;电子邮箱:songzhijian@。
  报名工作结束后,我会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录取。最终结果择日公布。
  附件:1.“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领军人才第二期培训班”选拔测试报名表
  2.“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领军人才第二期培训班”选拔测试考生工作信息表
  二OO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抄送:深圳注册会计师协会,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
相关附件:
附件1选拔测试报名表.doc    
附件2选拔测试考生工作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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