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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会计管理和会计服务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0-2-6
实施时间: 2020-2-6
法规类型: 财会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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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为保证会计管理和相关业务工作有效运转,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省会计管理有关事项及业务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报名。原定于2月1日截止的申报时间及3月14日的笔试时间因疫情适当延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申请人员申请材料请通过邮寄方式寄至省财政厅会计处,电子版资料发至邮箱 (kuaijichu@)。
  二、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019年度)现场领取暂缓办理。中级证书领取时间和地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各相关人员请关注本地网站通知。
  三、2019年度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纸质资料暂缓领取,领取时间和地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因特殊情况有急需的,可与省财政厅联系,同时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事由、详细地址等发至邮箱(kuaijichu@),确认后将采用EMS寄送。
  四、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业务办理。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许可、变更备案及年度报备等业务实行全过程网上办理:
  (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及备案的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操作程序等,可在“河南省财政厅”官网(http://czt.henan.gov.cn/)中的“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或“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查询,常用表格和文件也可在“河南会计管理系统”会计师事务所”专栏(http://202.102.238.36:8002/henancms/kjssws0/index.jhtml)进行查阅下载。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许可、变更备案等业务的办理,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或“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http://acc.mof.gov.cn/)提交,相关表格和材料以PDF格式上传。
  (三)凡涉及申领证书或证书更换的,全部采取邮政EMS邮寄方式进行。
  五、代理记账业务的执业许可、变更备案和年度备案等业务办理,各审批机构要通过网上办理,证书发放可采用邮寄或定点领取方式。
  六、财政部2020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的通知已经发布,有关报名条件请查阅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网站,请符合条件的积极报名参加,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31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疫情防控期间,报名申请表电子版发至邮箱 (kuaijichu@),纸质申请表可采用邮寄方式。
  七、疫情防控期间,有关政策、业务咨询和工作联系,通过电话、微信、电子邮箱等方式进行,有关事项将通过网站发布,请予以关注。原计划组织的有关培训延迟举办,届时另行通知。请各地结合实际,将有关会计管理和服务事项及时公告。
  通讯地址: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 郑州市经三路25号
  邮政编码 450008
  电子邮箱:kuaijichu@
  有关业务联系电话:
  总会计师(高端班)报名:0371-65808070,65808036。
  会计系列高级职称材料领取:0371-65808070,65808067。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0371-65808023,65808216。
  国际化高端人才报名:0371-65808023,65808067。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0371-65808070,65808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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