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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纳税人免费提供发票邮寄送达服务的通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2-6
实施时间: 2020-2-6
失效时间: 2020-3-3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10259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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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纳税人往返办税服务厅次数,最大程度降低纳税人交叉感染的风险,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合作,为全省纳税人提供“网上申领发票免费送达”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黑龙江省范围内的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申请办理发票寄递业务,免收邮寄费。全省纳税人可以通过登录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WEB端(https://etax.heilongjiang.chinatax.gov.cn),在“发票领用”模块下选择邮寄方式领取发票。税务机关将委托邮政部门,通过物流配送渠道送达,让广大纳税人足不出户领取发票。
  建议广大纳税人在疫情防控期间,采取“尽可能网上办”的方式,选择“非接触式”办税途径,避免在办税服务场所人员聚集,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附件:电子税务局网上申领发票操作指南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2020年2月6日

相关附件:
电子税务局网上申领发票操作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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